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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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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央企剥离非主业 可用国新公司实施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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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1年08月08日 13:55</D>
<Author>刘丽靓</Author>
<Text>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近日举行的央企内部资源整合经验交流与培训会上表示，中央企业要主动做业务剥离，将非主业、非战略性业务剥离出去。
　　邵宁说，能够做好并购重组是中央企业做强做大、迅速发展应当具备的一项基本功。现在，资源整合能力是中央企业做强做优应当具备的一项核心能力。我们不仅要会做并购重组，占有资源，还要会整合资源，包括对现有资源的整合，也包括对重组进来的资源和现有资源进行调整与融合。只有具备一流的资源整合能力，有效推动资源优化配置，才能做强做优、争创世界一流企业。
　　邵宁强调，中央企业要主动做业务剥离，将非主业、非战略性业务剥离出去。即使是盈利的业务，如果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也要坚决退出，这是主动的战略撤离。前几年，不少中央企业成立资产经营公司或专门机构，处理无效低效投资，效果良好。现在，可以进一步赋予这个机构操作剥离非主业和非优势业务的功能。另外，也可以探索通过国新公司实施剥离重组，以及对主业资产整体上市后存续企业的改革重组，发挥资产经营公司的平台功能。在具体方式上，可以将非主业和非优势业务通过产权交易市场转让，或者先上市后通过资本市场卖出股票等方式退出。尤其是应当探索通过多种方式推进在中央企业之间开展重组整合。如某企业的非主业资产符合另一企业的主业发展需要，或者在某企业属于非优势业务而另一企业可能具备竞争优势的，双方可以采取收购、资产（股权）置换、相互持股，甚至产权无偿划转等方式进行重组。我们积极支持、鼓励并将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之间开展这类资源整合。
　　邵宁表示，要持续深入开展资源整合，发挥内部协同效应。对于专业化板块的整合，要深入挖掘内部协同效应；沿产业链方向的整合，要推动资源向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和高端布局，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切实推进重组后整合，实现1+1&gt;2。对于并购重组，不能只吃进，不消化。并购重组一定要给企业带来新的技术或者市场，或者在某些方面降低成本、提高产出与收入。只有对战略、管理、品牌、业务、文化等各个因素实施有效整合，才能出现重组协同效应，实现并购重组的目的。(证券日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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