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gb2312"?>
<RECS>
<Documents> 
<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T>
山东宁津“蛇吞象重组”或致数亿国有资产流失
</T>
<Source>SRC-1</Source>
<D>2011年07月05日 15:30</D>
<Author>姜东良</Author>
<Text>　　本报记者袁成本《法人》记者姜东良 
　　在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一个当时正在申请注册且注册资金只有100万元的小企业，竟一口吞下了全国化工100强、净资产1.9亿元的国有大厂。而在“重组”前，他们从各银行“贷”走了近亿元，这一大笔债务甩给了被掏空后的国企。仅剩空壳的国企无法偿还的贷款又落到了为其提供担保的企业身上。
　　这一连串的连锁反应是怎样发生的?《法制日报》记者近日赶到宁津县进行调查。
　　国企“被重组”遭质疑
　　提起宁津，一般人可能不太了解。但要说起“大学生暗访队”治理机关“庸、懒、散”，那可是大大有名。这桩被举报为国有资产流失的“重组”，与治理机关“庸、懒、散”其实也扯上了点关系。
　　按宁津县委书记孙起生的说法，宁津组建“大学生暗防队”治理机关“庸、懒、散”，与宁津永兴化工有限公司相关。
　　有媒体采访孙起生:“是什么原因促使在上任两个月之内作出在全县‘治庸’的决定?”孙起生这样回答:“我(2010年)3月1日正式报到。3月12日，永兴化工500多名职工到县委集体上访。那天，我正在一个镇调研，等职工聚集到两三百人时我才知道，事先没有得到一点消息。当时，在企业内有多个部门的驻厂干部。我意识到干部作风有问题。”
　　驻厂干部、职工集体上访，可能有人会由此认为永兴化工是一块需要尽早甩出去的烫手山芋。
　　而从公开资料看，始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的永兴化工，以生产化肥为主，在全国氮肥行业中，排在前50强；在全国化工企业100强中，也是榜上有名。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09年企业被合并前。2009年前5个月，永兴化工销售收入1.8亿元，利润3089万元；2009年，该企业被山东省政府列入2009年至2011年度化肥工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名单，成为山东省着力打造的五大化肥产业集群之一。被合并前，永兴化工资产总额高达5.1亿元，净资产近两亿元。
　　在《法制日报》记者采访过程中，当地官员强调，2008年下半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永兴化工生产时断时续。2009年7月，因资金链断裂、无力购进生产原料，被迫全面停工停产，几百名企业职工只得长期放假，待业在家。全面启动、恢复永兴化工正常的生产运营，安置好广大职工的生产生活，很快摆上了宁津县的议事日程。
　　但永兴化工的职工并不这么认为。他们告诉记者，之所以上访，就是为了反映这场“重组”太奇特、太不正常:公司一名叫田奎生的副总，与他人共同出资100万元组建新公司，把国有大厂的全部土地和绝大部分设备及财产都“受让”走了。原先永兴化工的股本结构，除了国有资产，还有5000多万元职工集资，但这笔款项在“重组”中没有任何说法。因为担心自己的集资款打了水漂，也心疼国有资产流失，他们才选择上访。现在，职工集资款还没有正式说法，只是口头说算做借款，年息7%。
　　“重组”过程扑朔迷离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受让”永兴化工的企业名为宁津晋煤同辉化工有限公司。
　　记者从宁津县工商局查阅的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宁津晋煤同辉化工有限公司2009年11月30日申请注册，注册资金为100万元。股东有两个，一是自然人田奎军，另一是山东晋煤日月化工有限公司。田奎军的持股比例是30%、晋煤日化持股70%。
　　一份由永兴化工和晋煤同辉出具的证明显示，在交易中，永兴化工原有厂区443亩土地和除三聚氰胺装置外的所有房产和设备，都被晋煤同辉公司给“受让”了。这份证明的落款日期是2009年11月30日。而这一天，正是晋煤同辉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的日期。也就是说，在这家公司刚刚申请工商注册时，就已经将永兴化工给兼并了。
　　永兴化工的“重组”究竟是否合法，其中是否存在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问题?
　　《法制日报》记者在德州市财政局国资办(德州没有设立国资委，国企重组改制等监管事宜归市财政局国资办负责-记者注)采访时，国资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科科长朱昌国说:“国有企业转让需要报批备案，我们这里没有看到宁津县的报备材料。”朱科长同时表示，“国有企业转让应当先审计、评估，然后才能转让。如果不是国企与国企之间的交易，转让必须进场挂牌交易”。
　　永兴化工的“部分资产”，是协议转让还是挂牌交易?其转让价格几何?记者就这些问题在宁津采访时，遇到了“有趣”的一幕:负责此事的宁津县有关领导，或是生病住院，或是亲戚结婚，或是老领导去世。
　　记者辗转联系上宁津县分管此事的常务副县长周连悦，他在电话中让记者“稍等”，他安排人接受采访。在等了一个下午后，当地宣传部告诉记者，周县长安排的人参加葬礼去了。
　　德州市财政局国资办和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永兴化工的“重组”是宁津县主导的，没有报到市里。
　　转让前贷款债务被悬空
　　“永兴化工在将绝大部分财产‘卖’给晋煤同辉前，从银行贷了巨额款项，贷款总额近亿元。”一名知情者告诉记者，这次交易，除了造成巨额国资流失外，银行的贷款基本被悬空了，这个损失只能由银行或担保企业买单。
　　几份银行催账单和证明，部分印证了这一说法。
　　中国工商银行宁津支行出具的证明显示:2008年10月27日到2009年8月20日，资产转让前，永兴化工累计从工行宁津支行贷款2799.7万元。重组前分文未还。
　　德州银行的《催收通知》显示，在资产转让前几个月，永兴化工共从德州银行贷款1400万元。2009年8月31日，永兴化工从中国农业银行宁津支行贷款600万元；2009年7月22日，从中国建设银行宁津支行贷款600万元。
　　记者了解到，永兴化工的贷款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时任宁津县县长景文新(现任临邑县县委书记)，为了帮助永兴化工顺利贷到款，亲自联系德州禹城市的山东贺友集团。山东贺友集团副总经理董强告诉记者，景文新当时说:“到时如还不上借款，县里可以拿土地置换或变换现金还账。”此后，贺友集团在永兴化工转让资产前，为其提供了5000多万元的贷款担保。
　　“书面答复”要求少指责
　　《法制日报》记者在离开宁津县前，县委宣传部约定给记者一份“书面答复”。6月28日，一份数百字的答复传到记者信箱。
　　在这份答复里，并未提及记者提出的“是协议转让还是挂牌交易，其转让价格几何”等问题，不过给出了一些“建议”，现摘录如下:
　　“保证企业正常运转，不仅是县委、县政府的职责，也需全社会为之作出更大努力，努力维护这来之不易的合作，努力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是我们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无论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能无端地对企业横加责备，即使这种责备是多么的善意，如果影响到企业正常运转，影响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这种善意也是恶意的，也是不应该的。所以，我们希望社会各界的朋友，对我们的永兴化工多一些支持、少一些指责，共同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就是维护职工的利益，就是维护一个地方社会稳定发展的大局。”(法制日报)</Text>
</Documents>
</RE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