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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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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直接持股或许还是一次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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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1年06月23日 14:10</D>
<Author>梁军</Author>
<Text>　　不知不可为而为之，是为盲动；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为折腾；明知不可为，却以“理论”粉饰之，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是为瞎折腾。
　　梁军
　　国资委近期派出8个调研组赴央企调研，此行很是引人关注。媒体评论认为，这预示着在王勇主政国资委并“十二五”发展思路上，或将有大动作。据报载，其中有一个课题关于国资委直接持股央企问题。在“对相关理论进行了深入分析”之后，有接近调研组并了解情况的消息人士透露：“基本上达成了共识。”
　　这个议题本来并不足以引起关注。但是联系其前因后果，以及理论界人士的评论，反而引起了笔者的警惕。
　　一是其背景 据说早在2009年，时任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就曾表态：“经过3年的研究，国资委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已经没有法律障碍。”据此推算，也就是说从2006年开始，国资委就已经着手“研究”直接持股央企问题了。到了2011年，还在继续深化研究？这究竟是一个待解的理论问题，还是一个难解的政策障碍？国资委似有难言之隐。
　　二是其评说 有理论界人士认为，国资委直接持股央企，“其地位将从监事派出机构演变为股东派出机构，从行政角度上的监督职能过渡到经济上的执行所有权职能”，“无疑将改变央企长期存在的所有者缺位，以及国资委出资人权益难以保障等问题”。此言差矣。
　　我们是不是又犯了简单事情复杂化的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明确规定，国资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并在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中，对委派股东、委派或设立监事会、任免或建议任免企业管理者，都做出了细致的规定。国资委就是一个纯粹的出资人执行机构。说得再直白一点，国资委监管的央企，如果是非上市公司，国资委就是直接出资人；如果是非上市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国资委就是间接持股；如果是上市公司，国资委就是直接持股。不管是直接出资人还是直接持股、间接持股，出资人和监管人的身份都不应有任何的改变 出资人当然就是监管人！除非另行授权，这是没有疑义也不容剥夺或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国资委这么绕来绕去的，究竟在打什么哑谜呢？
　　这让我们想起另外一个简单事情复杂化的案例“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资产的产权本来就是再清晰不过。但在整个改革过程中，理论与实际工作部门却将之复杂化，围绕“产权清晰”死做文章，结果是越做越糊涂。最后把中小型国企产权“清晰”到了私人名下，把大型国企的部分产权“清晰”到了所谓的“战略投资者”名下，这下“清晰”了吧？结果是国有资产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幅缩小了 但是，剩下这些由国资委监管的国有资产，不还是“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吗？绕了一大圈，掉了一身膘，还是回到原点。
　　由于有了上面这种对简单问题复杂化的警惕，笔者还真猜出了“国资委直接持股央企”的隐蔽动机。
　　第一是甩包袱，甩不良资产的包袱。此前的国企改革，是借调整国有资产战略布局之名，将属于不良资产的中小企业整体甩掉。现在所要做的，是将优质企业中的不良资产甩掉。这包括盈利上市公司后面的母公司，以及附着其上一直秘而不宣的那一部分不良资产(如厂办大集体等)，也包括不死不活留着碍事的大型国企。最近成立的国新公司以及将华星集团整体划入，唱的就是这出戏。这也是国资委总是“哭穷”的真正原因。话音未落，这边厢一汽集团为整体上市进行股改，国资委相关人士表示：“国新公司将吸纳一汽集团部分存续资产，减轻上市公司负担。”笔者敢和任何人赌一局 国新公司一定会在央企悉数上市之际，在完成对所纳不良资产的拍卖、破产、注销呆坏账之后，功成身退，人间蒸发，徒留下一个天文数字让学者慢慢猜想。
　　第二还是甩包袱，甩央企监管之难的包袱。央企都变成上市公司，国资委直接持股央企，做一个“干干净净”的出资人，监管的麻烦就“应该”由市场来承担了。现在已经有活生生的案例摆在眼前：你不是曝出中海油员工人均年薪38.67万、董事长年薪1204.7万吗？请你听清楚了“我们是海外上市公司，我们的治理结构与所有国际公司相同。我们的薪酬都是由独立董事制定的，制定的标准要与国际同类公司相比。”以后再有此类问题就别找国资委麻烦了，要么由证监会揽着，要么股民“用脚投票”不买央企股票，审计署恐怕也不能直接审计公众上市公司。小隐于朝，大隐于市。此算计不可谓不绝啊！现在你有气，南航机长说“跟央企玩，你玩不起”；届时你有火，对不起，“跟央企玩，你玩不着！”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不折腾”，笔者理解为是对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不理性行为的谴责。不知不可为而为之，是为盲动；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为折腾；明知不可为，却以“理论”粉饰之，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是为瞎折腾。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处长

来源:南方日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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