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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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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态度 政府与PE&quot;共舞&quot;必须坚持市场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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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1年06月14日 13:48</D>
<Author>王屹</Author>
<Text>　　⊙记者 王屹 ○编辑 全泽源 
　　重庆市近年来在金融创新方面颇有力度，其中涉及PE/VC投资的政策与举措在中西部更是开风气之先。该市不仅率先设立了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对挂牌的非上市企业实行年报披露制，吸引了国内众多PE/VC进驻；而且还紧随京沪步伐，启动了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积极引进外国股权投资机构。重庆市与PE/VC的“共舞”可谓积极而富有成效。为此我们专访了重庆市金融办副主任、重庆股份转让中心理事长阮路。
　　政府与PE如何“共舞”？
　　阮路认为，由于PE/VC在我国还处于初期阶段，在各方面都还有诸多不成熟的地方，因此其谋求与政府合资合作，以寻求在当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挖掘优质资源，应该是一种很正常的行为。从国家层面上看，目前包括发改委、证监会、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对PE的态度都很宽容，只要不涉及非法集资、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都可以容忍。
　　同时，对政府来说，与PE等机构加强协作，也有助于政府引导产业投资，一方面鼓励投资机构为优势企业提供长期资金，解决融资渠道多元化问题；另一方面也为被投企业融资，促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运作规范，为下一步进入资本市场做好培育。“因此，政府和PE的合作应是互惠共赢的。”
　　阮路强调，不管政府与PE如何共舞，必须坚持市场化的原则。从基金的设立、到管理团队的组成到资金的募集，再到项目的投资，最后是退出机制，都必须完全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来运作，毕竟股权投资市场已经高度市场化，而且国企有国资的监管，民企有老板的算盘，任何非市场化的路子都是行不通的。
　　当然，股权投资机构作为类金融企业，是必然要以盈利为目标的。即使政府作为LP（一般合伙人，即基金出资人），也要有利益的驱动，毕竟盈利是企业的天职。“不过盈利不是想盈就盈的，它的基础就是必须要承担起市场的风险，亏损的企业、亏损的PE也数不胜数啊。”阮路如此表示。
　　据介绍，重庆市政府一直重视PE/VC的发展，2008年出台了《重庆市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意见》后，目前正在修改完善，力求从落户奖励、税收优惠、工商管理、备案程序、服务力度等多方面给予更积极、更便捷的支持。预计今年下半年将市委常委会审议。
　　重庆试点QFLP获认可
　　除了吸引国内资本，重庆还积极为外资PE进驻铺路。5月24日，包括英飞尼迪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华尔街资本、太海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蓝山资本、瀚曦股权投资基金、名力中国成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外资基金公司的负责人与重庆市金融办签订合作协议，正式落户重庆。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表示，7家国际私募股权基金落户重庆，对重庆金融业而言，具有里程碑意义。重庆将在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下，积极探索结汇便利化的有效途径，帮助这些基金公司尽快将外汇资金转换成人民币，投入到重庆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项目中。
　　黄奇帆还透露，今后，重庆的目标是要打造内陆地区的私募股权基金高地，因此，除对私募股权基金在重庆的投资方向、合作形式进行放宽外，还将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为各类私募基金在重庆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对此，阮路称，这标志着重庆QFLP已经获得了国家外管局认可。“今年下半年，促使这批外资PE尽快募资开始运作，将是金融办工作的重点。”此前，京沪两地相继推出QFLP制度试点方案并获认可。
　　据悉，此次落户的首批外资股权投资基金，预期募集总规模87亿美元。
　　政府为PE搭建两个平台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底，在重庆市金融办备案的股权投资企业59家，拟募集规模328.26亿元人民币。汇聚了德同、凯雷、TPG、北大星光、蓝山紫金等一大批国内外著名机构。
　　阮路表示，重庆市政府对PE除了进行必要的规范和监管外，更重要的是搭建两个平台：一是为PE搭建一个透明、公开、资源充分的平台，以解决PE在资源挖掘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二是为企业搭建一个能够与各类投资机构接触、沟通的平台，以供企业融资融智之需。
　　事实上，重庆股份转让中心（重庆OTC）就起到了很好的阳光平台效应。它除了是重庆对接全国场外交易市场体系的载体，也是区域性股份转让平台和拟上市资源培育平台。它引入了电子报价转让，采取自主委托方式进行交易，挂牌公司必须履行适度的信息披露要求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这颇能吸引PE/VC进来淘金。(上海证券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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