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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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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称央企上缴利润不宜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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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1年06月03日 14:45</D>
<Author>安旸</Author>
<Text>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央企母公司可支配利润只有约2800亿元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中央企业2010年实现的11315亿元总利润中，母公司可支配利润只有约2800亿元，有约25%的利润归属了少数股东，金额约2869亿元。
　　这是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半月谈》采访时作出的表示。据介绍，由于多数央企主业资产或主要子公司实现了股权多元化，2010年央企11315亿元利润总额中，有约25%归属少数股东，约2869亿元，属于国有股东的净利润则为5621亿元。在扣除约25%的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等企业法定留存收益后，可支配利润约2800亿元。
　　对于可支配利润的使用，这位负责人表示，基本都用在了企业改革发展方面。一个是扩大再生产，2010年央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2.3万亿元，相当于当年净利润的2.8倍。同时，由于目前半数以上央企平均资产负债率超过65%，航空、发电、军工等的资产负债率远高于国际公认水平，因此还有一部分用在弥补国有资本金投入不足上。
　　第三，央企还需要解决企业历史负担。近年来，厂办大集体人员安置需要1000亿元左右；截至2009年底，央企共有离退休人员近500万人，每年负担的离退休统筹外费用近400亿元。最后是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投入，用于推进国家重点科技专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
　　对于有关大幅提高央企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比例的建议，负责人表示，由于可支配利润只有25%，加上上述投入，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现阶段不宜过高。
　　这位负责人称，央企红利确实应该全民共享，但途径可以有很多种。一方面可以适当提高央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目前，资源类央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为15%，一般竞争类央企收取比例为10%，军工科研类企业收取比例为5%。在国有企业经营状况进一步改善，历史包袱基本上化解掉以后，上交比例会进一步提升。
　　另一方面，央企红利还看通过企业留存收益再投资，转化成企业资产。据介绍，“十一五”期间，央企净资产平均每年增长15.6%，基本翻了一番。同时，央企国有股减持转入社保基金589亿元，成为社保支出的重要资金来源。
　　最后，这位负责人还透露，为进一步规范职务消费，国资委已制定央企公务用车标准，将与有关部门商议后印发执行。
　　此前，在2月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资委副主任邵宁(专栏)曾表示，央企红利大部分通过再投资，变成了央企新的净资产。邵宁还称，“国有企业的资产实际上属于国家、属于全体人民的一笔储蓄，一旦以后国家需要钱，完全可以动用。”
　　而根据财政部5月19日发布的数据，今年前四个月，央企累计实现利润总额5012.5亿元，同比增长21.5%。（来源：财新网）</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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