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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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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度“收编”央企 国新资产经营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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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1年05月25日 10:52</D>
<Author>郑晓波</Author>
<Text>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国资委昨日宣布，中国华星集团已于２３日正式划入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国新公司“收编”的首家中央企业。这标志着国新公司资产经营工作正式起步。
　　去年底国新公司成立之时，国资委就将其定位为配合国资委优化中央企业布局结构、专门从事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的企业化操作平台。它是资产经营与管理公司，不是生产经营企业，也不是投资公司。国新公司首期注册资本金45亿元。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表示，将华星集团划入国新公司管理，是国资委依托国新公司这一平台、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积极探索和实践。
　　邵宁强调，国新公司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华星集团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确保实现重组预期目标。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深入推进重组整合；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机制，对华星集团实施规范有效管理；注重风险管控，重视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邵宁要求，国新公司要进一步加强研究思考、积极探索实践、做好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切实为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国资委有关厅局、监事会要积极支持和指导国新公司做好资产经营工作。
　　据介绍，打算划入国新公司的企业，都是不属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且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的企业。同时，这些企业与其他大型中央企业的产业关联度不大，它们之间重组的资源优化配置效应不大；或者承担公益性等特殊职能，不宜进入某一家产业型企业的企业。
　　划入国新公司后，具有竞争力的中央企业或者优质业务、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业务，将获得支持。但丧失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或业务板块，国有资本将退出。(证券时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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