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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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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起诉360不正当竞争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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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1年04月27日 10:57</D>
<Author>袁元</Author>
<Text>　　腾讯起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在“世界知识产权日”这一天尘埃落定。4月26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公开宣判：北京奇虎等三个被告停止发行使用360隐私保护器、连续30日公开消除因侵权行为对腾讯造成的不利影响、赔偿40万元，并在360网站上删除相关侵权言论。
　　此前，2010年10月14日，腾讯公司正式起诉360隐私保护器不正当竞争。腾讯在起诉书中称，2010年9月27日发现奇虎360向用户提供“360隐私保护器”，监测了腾讯QQ聊天软件的运行，并利用虚假宣传手段，误导和欺骗用户，诬蔑原告和原告的产品“窥视”用户的隐私，给腾讯声誉造成极大损害。
　　在4月26日的开庭中，法院认为，360隐私保护器宣称的所谓QQ2010软件监测“可能涉及隐私文件”，其实都是可执行文件，涉案的这些可执行文件并不涉及用户的隐私。因此，法院认为，对QQ2010软件的使用不会涉及用户的隐私。
　　在判决书中，法院指出，360在大量针对QQ 的宣传中使用了“窥视”、“为谋取利益窥视”、“窥视你的私人文件”、“如芒在背的恶意”、流氓行为、逆天行道、投诉最多、QQ窥视用户由来已久、请谨慎使用QQ等词语和表述。法院认为，上述评价的词语和表述，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并具有负面评价效果和误导性后果。尤其是，这些表述是没有任何事实基础，不符合诚实信用的商业准则，不符合维护市场正当合理竞争秩序的要求。上述行为的目的，在于损害原告的竞争优势。
　　判决书指出，“360隐私保护器”对QQ2010软件监测提示的可能涉及隐私的文件，与客观事实不符，与奇虎科技公司、奇智软件公司自行界定的隐私认定标准不符。在这里尽管使用了“可能”的表述，但会使用户产生一种不安全感，导致放弃使用或者避免使用QQ2010软件的结果，从而使“可能”变成是一种确定的结论，也必然造成用户在使用“360隐私保护器”后会对QQ2010软件产生负面的认识和评价。
　　法院当庭宣判，北京奇虎必须停止发行使用涉案360隐私保护器V1.0beta版。法院认为，“360隐私保护器”监测提示用语和界面用语及360网站上存在评价和表述，采取不属实的表述事实、捏造事实的方式，具有明显的不正当竞争的意图，损害了原告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了商业诋毁。
　　与此同时，法院要求北京奇虎等三个被告连续30日向腾讯公开消除影响并赔偿40万元。腾讯方面称，这笔赔偿费用将捐给公益慈善基金会。(每日经济新闻)</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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