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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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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市场的创新、转型与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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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11年04月19日 14:21</D>
<Author>沈立群</Author>
<Text>　产权交易市场在新一轮的发展中，要成为既能吸引各类交易主体自愿参与，又能维护各类交易主体合法权益的资源配置大平台

　　沈立群

　　产权交易市场“十一五”盘点，成绩可喜：制度建设全面加强，规则体系趋于完善，市场运行状况良好，交易规模连续增长，平台服务明显提升。然而，新一轮的发展如何规划，亟待业内人士形成共识。笔者认为，产权交易市场应当从当前的借助国资国企改革的推动力，以进场交易制度安排支撑的交易量连续增长，转型为依托提升市场化功能的创新力，实现服务于资源配置需求的持续发展。

　　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力与进场交易制度安排

　　建设产权交易市场的初衷是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而不断深化的国资国企改革在实践中又成为产权交易市场逐步发展的主要推动力。近几年来，量大面广的国有小企业改制，非主业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剥离，存续的国有企业多元化调整，存量盘活，兼并重组，客观上为产权交易市场带来了连续增长的交易量。

　　进场交易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国有产权流动的制度安排。《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颁布施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规定的贯彻执行，确立了产权交易市场的地位，也支撑着整个市场前一阶段的“景气度”。由于“应进必进”有了明确的法律法规的界定，“能进则进”也逐渐被人们所接受，进一步形成了交易规模不断扩张的市场走势。

　　目前，尽管国有小企业改制的“浪潮”已过，但国资布局过宽过散的格局并没有根本改变，国企产业跨度过大，产权链条过长，改革调整的任务依然很重。因此，“十二五”期间，产权交易市场仍然要服务于国资国企改革，乘风借力，谋划新的发展。

　　值得指出的是，无论是国资国企改革的深化，还是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制度，乃至法律强制、行政约束，确实足以维系相当一个时期的交易规模。而这一进程中，产权交易市场的服务功能并不必然提升，转型发展也并不一定自然完成。

　　功能创新驱动与转型持续发展

　　国有产权进场转让，势必吸引社会各类投资主体介入。产权交易市场应当充分发挥信息集聚和辐射的优势，丰富项目推介方式，创造达成交易机会，关键是提升“发现买主，发现价格”的功能，发掘投融资资源，提高进场交易的效率。在规范转让行为的同时，实现市场化交易，就是产权交易市场存在的价值。

　　产权交易市场姓“公”不姓“国”，即其不是单一国有主体的交易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客观上应当具有公共性，所以，形成公允价格和维系公平交易是交易主体对产权交易市场的基本要求。权益性交易的主体是多元的，方式是多样的，市场的活跃取决于社会的认同度和公众的参与度。“十二五”期间，国资国企开放性、市场化重组又将拉开帷幕，产权交易市场在新一轮的发展中，要成为既能吸引各类交易主体自愿参与，又能维护各类交易主体合法权益的资源配置大平台。

　　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应当成为规划定位的主题词。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力与进场交易制度安排，事实上就是产权交易市场功能创新与转型发展的有利条件。我们要善于抓住市场功能创新的重大机遇，勇于迎接市场转型发展的全新挑战。这也就要求产权交易市场业内人士站高一步，看远三步，在“十二五”期间共同努力，锐意进取，开发交易新品种，探索交易新方式，依托提升市场化功能的创新力，实现作为资本市场不可替代的组成部分的发展愿景！ (上海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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