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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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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连洲:要给私募基金良好环境 不能进行制度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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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11年04月19日 14:16</D>
<Author>夏青</Author>
<Text>   本报讯 在和讯网主办的2011春季中国私募基金尖峰论坛上，原全国人大财经委证券法、信托法、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组组长王连洲表示，要给私募基金良好的环境和制度，不能进行制度歧视。
　　王连洲认为，随着我国资本多年市场的产生，机构投资者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对有关基金法规体系的完善和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的金融管理体系现状是“多龙治水”，“各自为政”，防范投资风险的需求将要求各类机构投资者和相关基金服务机构，相关服务机构重新分配和承担向光服务中的权益和风险，从市场统一性以及统一监管的要求，信托计划，积极地一对多，证券公司的专业股管理，超过一定规模的私募基金包括在座投资于私募基金，都需要纳入到统一的规范设计，这样才能取得公平公正合理的待遇，现在应该小处不同部门监管和管理的基金，在公共资源使用以及为之要求方面的巨大差别，取消市场中不合格的参与者。
　　王连洲还强调，《证券基金投资法》的立法初衷决不仅仅是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是想规范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或风险投资基金，目的是调动社会的闲置资金进入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支持高科技项目的发展，最后变成了《证券投资基金法》，投资范围大大缩小，是“种瓜得豆”。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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