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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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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交所模式监管有了着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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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1年04月15日 13:38</D>
<Author></Author>
<Text>　　在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运行过程中，监管问题似乎一直困扰着市场。但是，相对于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河南相关部门对郑州文交所的管理似乎更透明一些。
　　昨日，郑州文交所发布的《郑州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暂行管理办法》就是2011年4月12日经过河南省政府金融办组织的专家论证会一致通过的。并且，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士3月26日上午也出席了郑州文交所主办的“文化产业与资本市场对接理论研讨会”。
　　在论坛上，对于最近势头很猛的文化交易，上述金融办人士以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为例表示：“天津交易所的成立和作品本身都没什么问题，问题出在交易规则上。全国整体上文化产品、文化交易现在发展势头更猛，这个节拍我们踩上了，所以我们很支持这个事。”
　　另外，相对应国家监控的场内市场，上述负责人将文交所定义为场外交易市场的一种。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文化创意研究院执行院长魏鹏举表示：“如果是场外交易，那么应该强调产权交易、产权交割的性质，明确产权交易的功能，因此应当规定更严的交割制度，而且有时间限制。不能永远空置产权，这样交易处于空转状态，变成只是资金和资金的炒作，实际上对文化产业的发展没有任何意义。”
　　“同时，交割期限不能太长，要短期交割。长期限的问题是，在这段时间以内，资金只是用文化资产的幌子爆炒，对实际的文化发展是没有贡献的，也就是这些资金真正流入文化产业的非常少，变成资金行为。只有实现了交割，才会有越来越多新的资产包上市，文化产业才实现了融资功能。设立交易所是要让文化产业受益，而不是仅仅让金融炒家受益。” 魏鹏举认为。(第一财经日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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