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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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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启红涉嫌内幕交易案一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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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1年04月08日 10:45</D>
<Author>甘霖</Author>
<Text>　　证券时报记者 甘霖 刘莎莎
　　4月7日下午5时许，原中山市市长李启红内幕交易案一审结束，广州中院将择日宣判，等待李启红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经过两天的法庭询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程序，目前比较引人关注的就是李启红的自首情节是否可以得到认定从而减轻处罚，因为李启红及其律师辩称，在其被“双规”以后，在没有任何同案人员对其进行揭发的情况下主动、如实供述了全部案件事实，应该被认定属于自首行为。公诉人则认为，李启红是被中纪委“双规”之后才坦白交待相关犯罪情节，能否真正构成自首，需要根据证据依法认定。
　　检察机关指控，李启红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谭庆中处获得该集团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并与亲属利用内幕信息购买股票，账面收益高达１９８３万多元。李启红还被指控涉嫌受贿港币４０万元、人民币１０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李启红身为证劵交易内幕的知情人员，在对证劵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阶段，买入该证券并泄露内幕信息，其行为已构成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人在法庭上发表总结意见称，本案呈现出“内外勾结”的现象值得深思。同时，公诉人建议进一步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杜绝内幕交易，防止造成中小股东因内幕交易利益受损、市场经济秩序被破坏等不良影响。
　　广东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同台受审的10人中，有三对夫妻，分别是李启红夫妇、李启明夫妇和郑浩枝夫妇。这个现象值得深思，也为廉政建设提供一个新思路，廉政教育有必要扩展到领导干部的家属。(证券时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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