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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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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教授孟勤国：天津文交所闯红灯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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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11年04月06日 14:14</D>
<Author>马燕</Author>
<Text>本报见习记者  马 燕 

　　有资本市场资深律师告诉记者，在中国以“交易所”为名的话，还是有一定限制的。天津文交所的交易形式显然与深圳、上海等文化产权交易所已推出的艺术品资产包性质不同。而目前，深圳、上海、郑州、北京、成都等地都已经成立或正在筹建文化产权交易所。与天津文交所相比，各地交易所行事也相对保守。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非常肯定地告诉本报记者，天津文交所实际上已经起到了一个证券交易所的功能。

　　此前诸多对天津文交所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交易所的监管、规则等方面，但科技部世界500强品牌研究中心主任吕航特意向《证券日报》记者指出，监管还是其次的问题，首先要看的是用这种方式发行股票合不合法？要先看主体是否违法，再来谈归谁监管。在中国，只有上交所和深交所发行股票才是合法的。

　　“证券交易所是要有牌照的，任何国家的证券交易所都不是你想开就开的，都是要按照规定权限经过审批才能经营的。” 孟勤国也如此认为。

　　根据工商注册的资料，该所的前三大法人股东中，两家都从事与房地产相关的业务，持股比例为35.85%和27.6%，第三大股东天津新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天津市财政局和滨海新区成立的国企，持股比例15.04%。该国有身份的股东此前曾对媒体表示，不会干涉交易所的业务。

　　以一家私营公司之实，行股票交易之事，天津文交所此种“创新”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看来，绝对闯了法律红灯，属非法经营。吕航也认为这已经突破了艺术品创新的范畴。 

　　对此，纳斯达克前中国首代徐光勋则告诉记者，只要是有形资产，完全可以份额化。在金融业发达的国外，与文化挂钩的金融衍生品审批相当谨慎，往往难以轻易启动，但在理论上是完全可以做的。“有没有人去认，这是第二个层次。”不过徐光勋对记者强调，在中国，地方的金融创新一定要得到中央相关部门的许可才能做，否则再“好”也不能做，更何况艺术品证券化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基础有直接的关系。只有在人们生活非常富裕的情况下才能进到这个领域。而中国有些事物的发展是跳跃式的，不符合经济规律。

　　另据，孟勤国表示，“开始我也以为是经过证监会合法批准的，当时就觉得有点离谱。这就是个赌场，它不是为了交易艺术品，就像传销不是为了销售产品一样。所谓艺术品只是一个名目，实质上都是空的。它是不可能产生艺术品交割的。跟艺术品完全没关系，只不过找了这么一个借口，让大家来炒。”

　　他认为，这件事情，天津市政府应该监管，他还呼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冻结所有账户。“天津文交所这样借艺术品为由炒空的威胁极大。这样的非法经营就不应存在，应该取缔。”

　　“你要存在，也可以，但必须按照规定权限经过审批程序合法批准。就像银行不能随便设立一样。”孟勤国补充道。(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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