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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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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证券化交易亟待归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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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1年03月17日 13:38</D>
<Author>杨丽花</Author>
<Text>　　证券时报记者 杨丽花
　　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天津文交所”）昨日对两位投资人的处罚公告，给处在疯狂过山车上的艺术品投资注入一针镇静剂。不过这一针是否有效还有待市场检验。素有“全球艺术品证券化交易制度设计第一人”之称的深圳文交所负责人建东认为，艺术品采用证券化的交易模式方向是没有错的，但是这种艺术品份额化的交易是不是证券，他表示难下论断，希望国务院尽快给其定性，也渴望国家层面能给予更多的监管和引导。
　　《黄河咆啸》在“咆哮”
　　艺术品投资采取证券化的交易模式，深圳是首创，但是在风头上明显被天津文交所盖过。该所的第一批两只艺术品《黄河咆啸》和《燕塞秋》上市以来几乎天天涨停板。到该文交所开出罚单时，《黄河咆啸》连续“咆哮”，在两个多月的时间已经暴涨17倍。
　　从交易方式上来看，天津文交所的这种交易方式与股票市场极其类似：只要有5万元就可以开户参加艺术品投资；每天有指定的交易时段、份额化交易、采取“T+0”模式、15%的涨跌幅限制；在发行方面，也需要有类似于证监会的组织审批才能公开发行。艺术品被拆分后，以每份1元上市发行，投资者也需要网上申购并且抽签。
　　“只要投资过股票，对这个艺术品投资就能很快熟悉起来。艺术品份额化交易，降低了投资门槛，将原本专业、小众的收藏市场变成金融化、大众化的投资市场。”建东说，“艺术品本身是有价值的，而且也有升值空间。因此艺术品和金融市场的结合也就顺理成章，在理论逻辑和实践上都行得通。”
　　深圳大学教授国世平也对“艺术品份额交易”这一创新表示支持。国世平说，“艺术品份额交易，就是逐步实现艺术品资产证券化，这是金融市场的大趋势。现在天津文交所暴露出来的风险和问题，可以通过修补交易规则和加强监管来弥补。”
　　目前，以《黄河咆啸》和《燕塞秋》两幅作品现在的市值，可以买到齐白石很好的画。其泡沫不言而喻，因此加强对普通投资者的教育势在必行。
　　监管空白亟待填补
　　从制度设计、风险防范等方面来看，深圳文交所比天津更加严密，并且新增多条防线，比如对自然人投资设置了更高的门槛，交易制度上也多层把关，因此整个市场自运营以来非常平稳。在谈到艺术品的证券式投资方式，建东虽然认为与金融结合起来挖掘了艺术品的投资属性，而且还特别提到符合民法、物权法规定，但对于艺术品证券化交易模式到底是否涉及到证券交易，建东则表示“很难下论断，希望国务院尽快给其定性”。
　　记者在查阅深圳文交所的规章制度后，发现其对于文交所性质的表述较为“朦胧”。在天津文交所网站上，在法律法规的的依据中，不仅有民法、物权法，甚至还有刑法、文物保护法、电子签名法、反洗钱法，但唯独对证券法没有任何提及。在对标的处理上，目前物权法和证券法在部分内容上是有一定冲突的，这种冲突也体现在深圳和天津的两个文交所的制度设计上，深圳规定每一个资产的股东都享有对其对应资产处置的绝对权利，这更符合物权法规定；而天津则规定拥有67%份额的持有者可以强制另外33%的持有者出售其份额，实现强制性要约收购，这就更倾向于证券法的规定。
　　国世平认为，证券就是一种经济权益的凭证。从这一基本属性来看，艺术品份额投资肯定属于证券投资。在微博上，有关文交所交易品种是否属于证券引发不少讨论，绝大多数认为属于证券交易。
　　建东表示，如果文交所的性质难以确定，那么对其监管也就很难找到明确的归口。据悉，目前深圳文交所的行政上级是深圳市委宣传部，然而其业务上级则由科工贸信息委统领。天津文交所的监管则是由天津市政府牵头负责。(证券时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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