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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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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奇帆：涉讼资产拍卖容易诱发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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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1年03月15日 14:19</D>
<Author></Author>
<Text>　　现状：败诉人难以维护自己权益
　　重庆代表团和湖北代表团昨日均有人大代表提到法院执行问题，称全国法院系统有不少“栽倒”的人员都是在执行问题上出事。
　　黄奇帆表示，法院系统中出事的干部有70%是在处置涉案资产中倒下的，“(他们)被
　　人家收买了，用比较低的价格把涉讼资产卖给了利益获得者，获得利益的人给他们回扣，向他们行贿，最后就变成一段江湖。”黄奇帆说。
　　他分析涉讼资产被低价出售的原因时说，一些案子中被判输的人，已经进了监狱，有些资产尽管产权还是犯罪分子的，但是他已经维护不了自己的产权了，可能价值3000万元的资产被1000万元卖出，而且是拍卖的，他也没法反对。银行作为债权人，不是私人办的，也不想跟法院较真。政府认为案子到了司法途径，就由法院去处置，也不想介入，这时就容易形成灯下黑。“5000万元的资产很容易说成3000万元，说没就没了。”
　　“拍卖所的话，如果拍卖员跟人家勾结了，法院这边有暗示，一勾结就会出事。说起来也是经过了拍卖的过程，但是很低价就卖了，他们设了一些玻璃门，看上去透明，但是让人家进不来。”
　　重庆：涉讼资产由产权交易所出售 
　　黄奇帆建议让涉讼资产的处置更阳光一些。
　　他表示，重庆市高院已经规定，一切涉讼案件的资产，都要拿到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交易所是个公正的平台，不是拍卖所。
　　黄奇帆说，重庆的实践表明，经过交易所处置的财产，成交价格几乎都比原来的标的高20%—30%。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万国也表示，重庆的做法使得司法系统的一些人想在这方面想做手脚都没门道。
　　他透露，重庆这样处置涉讼资产的方式推出后，遭遇了很多的阻力，甚至北京的一些部门也要求重庆市人大方面对此实行监督，要拍卖，不能由交易所来处置。
　　“但是人大方面经过调研后，对交易所处置涉讼资产旗帜鲜明地表示了支持。”陈万国说。
　　为了说明交易所比其他方式更公开，黄奇帆还以医药采购为例说，现在全国风行医药采购，各地都有采购平台，“看上去堂堂正正，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但所有产品都是政府在采购平台里看，如果稍微动点脑筋就可以看出，2000多个采购平台一年采购下来，药价是不是一样？同一个品种的药在不同的采购平台上价格可能就各不相同。”
　　代表建议 
　　著名民法专家王利明：
　　应考虑法院对案件实行审执分离 
　　对于案件的执行，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著名民法专家王利明更提出，应该考虑法院对案件实行审执分离。
　　王利明认为，执行权应该从法院拿出来。“审判是一种判断，司法本身就是判断，而执行不是判断权，某种程度上还是具有行政性的权力，它和司法在性质上不完全符合，而且是两套不同的规律。所以放在法院里，我觉得很难搞好。”
　　王利明说，执行权和司法权在很多方面是冲突的，是矛盾的，而且执行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法院的重心首先是关注审判，执行放在里边，法院不可能有大量的精力来关注执行的问题。
　　他还表示，执行有自己固有的特点，不适宜由法官去担任这个角色。“绝大多数法官都是在执行问题上出了事，这里边确实值得我们深思。”
　　据记者了解，王利明曾经在人大法学论坛上表示，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执行中哪些具备优先权、各种优先权在效力上能否优先于一般债权。另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执行人员有权追加被执行人，这就赋予了执行人员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导致许多执行行为不规范，需要在法律上进一步加以规范和约束。(南方都市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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