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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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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扩容今年肯定破题 准入比创业板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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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1年03月11日 13:46</D>
<Author>蒋飞</Author>
<Text>　“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的核心是不允许（触发退市条件的上市公司）重组和借壳，从而避免主板市场历史上形成的一些弊病。”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昨日在证监会统一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如是表示。
　　他还透露，上述制度已经形成第二稿，考虑到散户的利益，在第一稿基础上将允许退市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三板）交易。
　　记者会结束后，被团团围住的陈东征继续回答记者们的提问：“‘新三板’扩大试点今年肯定破题，它的潜力巨大，转板制度也一定要打通。”
　　他透露，在投资者准入制度方面，“新三板”会比创业板更为严格。“这个市场的规范要求相对比较低，挂牌企业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检验才能分出好坏，不是一般散户能够参与的。它的风险极大，必须是有实力承担风险的投资者才能参与，获得与高风险相匹配的高收益。”
　　照顾散户利益
　　允许退市企业进入三板
　　陈东征把直接退市制度比作创业板的疫苗，将有效防止创业板的系统性风险和重大恶性事件，实现市场自身的优胜劣汰。
　　2010年是创业板开设以来第一个完整运行的年度。目前有170余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10年业绩快报或年报，平均营业收入是4.16亿元，实现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是7128万元，分别增长38.86%和31.55%，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是0.74元。
　　“总的来说还不错，但问题是分化，有15家出现负增长，占8.2%。创业板的企业风险是始终存在的，这也是创业板的魅力所在，有的企业能够利用资本市场快速增长，但也有的会经不住考验。我们要提高门槛，要搞直接退市制度，就是为了提醒投资者。”陈东征说。
　　去年以来，陈东征曾在多个场合提及加快推进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昨天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他又对这项制度进行了诠释。
　　陈东征表示，主板市场的退市制度存在根本缺陷，这一缺陷有其历史原因。特别是主板的很多国有企业与地方国资重组关系很大，这些经营不佳的企业经过重组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带来了弊端。一些被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在“披星戴帽”的第三个年度通过种种办法实现一点盈利，从而规避了退市。
　　深交所力图在新生的创业板根除主板市场的上述痼疾。陈东征透露，深交所已经就直接退市制度提交了先后两稿意见，其中第一稿主张退市后不进入代办转让系统；但是鉴于市场各方面的复杂性，特别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第二稿中改为允许创业板退市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但同时附加了一些更为严格的监管政策。
　　根据第二稿意见深交所将加大退市警示力度，对上市公司形成更强的督促作用；同时为了对交易所的监管权力形成制约，还将邀请社会人士参加专门的退市复审委员会，企业可以申诉，以保证一线监管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度。
　　发多少家是市场需求
　　面对来自全国媒体的记者，陈东征没有回避创业板“三高”等问题，同时也坦承深交所承受着来自工作强度和各方面舆论的压力。
　　“去年创业板发行了321家，而且还是第一年，制度还在不断完善。我们一直在说要增加人员，目前来看压力太大，如果发行数量减少一半，在交易所的角度来说可能比较合适。一家中小企业的监管难度，甚至大过大型企业，因为国有大型企业有层层监管，深交所也在不断探索新的监管模式。”陈东征说，“但是发多少家不是我说了算，这是市场的需求，还有这么多中小企业需要通过资本市场解决资金瓶颈的问题。”
　　针对创业板“三高”问题，深交所正在探索小额快速再融资制度。(第一财经日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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