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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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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经适房转让收益将按有限产权方式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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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1年01月11日 09:51</D>
<Author></Author>
<Text>　　上海的经济适用房将按照有限产权方式运作，政府和购房家庭将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分配住房交易收入。
　　上海市房管局局长刘海生透露，上海的经济适用房在转让收益分配模式上吸收了“共有产权”的核心内容，实行有限产权的运作方式。如果有部分家庭将来要转让的话，通过销售合同事先约定，由政府和购房家庭按各自比例分配住房交易收入。这一比例既可以是“三七开”，也可以是“四六开”，政府拥有40%的产权，购房家庭拥有60%的产权。这样，政府既可以引导购房家庭在条件具备时退出住房保障，进入房地产市场改善居住条件。还可以通过回收经适房建设中的政策性补贴、配套建设资金等各种投入，压缩购房者的“边际利润”，抑制炒房。
　　昨日，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卢汉龙回答提问时表示：“今年人大非常关注地方政府对社会保障类房屋的投入要加大，在‘十二五’期间政府也加大这方面的规划，全社会也要注意房屋投资需求的市场风险，这样才能保证虚高的房价能得到有效的遏制。”卢汉龙表示，房价已经超出了一般居民满足居住需求的购买能力，政府有责任在宏观经济层面对不合理的房价虚高现象给予宏观调控，政府在制订必要的经济调控政策的同时也需要建造平价或者廉租的住房。
　　据悉，民建市委拟在今年上海“两会”上提交提案，建议设立政府控制的租赁交易平台，导入政府住房保障性资金支持和金融、保险项目支持。民建在提案中建议：已建未售或将建的保障性住房，应大部分用于出租；参照国内外房屋租赁规范，结合上海实际，形成住房租赁规范化指引；建立政府控制的租赁交易平台，基于该平台导入政府住房保障性资金支持和金融、保险项目支持。(证券时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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