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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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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分红权激励试点范围有望扩大 多家央企酝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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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0年12月21日 10:43</D>
<Author>周婷</Author>
<Text>　　“影子股票”等方式或被采纳 
　　□本报记者 周婷
　　消息人士日前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央企分红权激励试点范围将扩大，目前多家京外央企正在酝酿分红权激励，并得到国资委的支持。激励方式将更加多元化，“影子股票”等方式有望被采纳。
　　“影子股票”是一种可提供长期激励性报酬的方式。如果一定时期内公司股票升值，经营者能得到与股票市场价格相关的一笔收入。业内人士认为，采用“影子股票”方式，将意味着被叫停的央企股权激励工作有望采取迂回方式推进。
　　国资委11月23日发布的《关于在部分中央企业开展分红权激励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试点对象是位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高新技术和院所转制企业，首批共13家。激励方式为企业股东将部分分配利润奖励给为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研管理骨干，主要采用岗位分红权和项目收益分红两种方式。
　　消息人士表示，该通知仅建议用部分分配利润作为奖励资金，实际上只是一种金钱激励，对企业核心人员的激励程度有限，约束力不足，不是最好的方法。将激励方式由金钱激励转为股权激励是一种必然的升华，“影子股票”等方式有企业在做方案，有可能在下一步扩大试点中得到采纳。
　　2008年,国资委会同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央企股权激励因操作不规范等原因实际上被叫停。
　　上述人士指出，通过激励制度留住企业核心技术人才，进而激发央企创新能力，才能确保央企的核心竞争力。(中国证券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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