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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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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考林被诉侵权案二审开庭 梦芭莎坚持索赔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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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0年12月09日 13:54</D>
<Author>郑佩珊</Author>
<Text>　　美国诉讼不断的麦考林，还得在国内应付一桩竞争对手提起的侵权案。
　　昨日（12月8日）上午9时，梦芭莎状告麦考林侵权一案在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开始二审。这起同样做女装的两家B2C企业之间的侵权案由于梦芭莎要求的索赔额高达200万元而引人关注。二审开庭恰逢麦考林在美国遭受多起集体诉讼，可谓麻烦缠身。
　　索赔200万过分吗？
　　昨天，上海温度骤降，上海高院11号法庭内却在升温。
　　梦芭莎状告麦考林盗用图片的知识产权侵权案正在庭审。之前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结果没有让原告满意，梦芭莎要求被告赔偿200万元，结果仅判了3.3万元的赔偿。
　　2010年3月，麦考林邮购目录及销售B2C网站的一款文胸产品使用了梦芭莎“凤尾玲珑”文胸的图片，梦芭莎认为麦考林的这一侵权行为使商业上蒙受损失，于是将对方告上法庭。
　　梦芭莎新闻发言人姚娜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为了准备这次诉讼，之前的图片公正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其他费用远高于这一数额。
　　庭审当中，麦考林的辩护律师蒋律师并不接受这一数额。“麦考林之前也遇到过被其他网站盗用图片的情况，最终索赔才3000元。”他指出，一审判决中的赔偿费用已远远超出这一数额，没有理由再提升赔偿费用。
　　但是梦芭莎代理律师胡律师指出，电子商务中的侵权案件具有特殊性。“我们网站的图片点击率非常高，远不是麦考林的网站能比的。”由于麦考林除了电子商务，还有电子邮购业务。而梦芭莎的网络销售占到了85%，网络的营销费用投入较高。
　　胡律师说，“麦考林一张点击率仅3000次的图片，索赔3000元；我们一张图片的点击率上千万，如果一次平摊下来，索赔200万元并不过分。”
　　然而麦考林指出，公司确实花钱请摄影师以及模特为自己的文胸产品拍摄图片，由于员工疏忽的原因，才错用梦芭莎的图片。“我们所有的拍摄费用加在一起才1万多元。”
　　低廉的侵权代价
　　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信息网络及知识产权资深律师刘春泉指出，“如果没有提出新的有效证据，要改判一审结果的可能性并不高。”
　　长期从事知识产权诉讼的刘春泉表示，从以往的案例看，梦芭莎告麦考林侵权一案判定的赔偿费用并不低。“以经验来看，告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件十告九不赢。我国一般采用‘填平式’赔偿，即需要自己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因对方侵权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之后才出现了法定赔偿，但最高赔偿数额不超过50万元，容易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情况。”
　　胡律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改判的可能性不高这一结果，我们是有准备的。”
　　刘春泉指出，国内的侵权索赔金额一直较低，侵权行为所需付出的代价也很低廉。
　　B2C行业乱象
　　庭审中，胡律师强调，“一审判决结果是以普通侵权行为来判定的，没有考虑到这是一个电子商务侵权案件。”他表示，电子商务中的图片具有重要的商业价值，其价值应由点击率等数据进行判定。
　　“电子商务领域的图片侵权等行为是较为普遍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B2C分析师方盈芝说，目前国内电子商务行业的企业都在快速扩张，往往忽视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另外，赔偿数额不高，更使这种行为在行业内泛滥。”
　　麦考林公关总监印瑛告诉记者，诉讼发生后，“我们对内部流程进行了检测，对网络上用的图片和目录上使用的图片都进行了一一检测，确保这类事情不会再发生。”(每日经济新闻)</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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