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gb2312"?>
<RECS>
<Documents> 
<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T>
两大股东转让粤晶高科股权
</T>
<Source></Source>
<D>2010年10月25日 11:06</D>
<Author>顾鑫</Author>
<Text>□本报记者 顾鑫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消息，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其分别持有的广东省粤晶高科股份有限公司35%股权和51%股权，挂牌底价为1.28亿元。

　粤晶高科为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电子元器件及其配件、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等，职工人数522人。转让方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广东省国资委监管的企业。除这两家公司外，粤晶高科的其余股东均为自然人。公司其他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管理层没有受让意向。

　财务数据显示，2009年，粤晶高科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756万元，亏损1916万元；今年1-7月，粤晶高科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420万元，净利润139万元。2010年7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分别为28065万元和9444万元。

　为做大做强做优半导体产业，引入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转让公告要求，受让方应是在广东省内从事半导体元器件制造业至少5年以上，且拥有自身品牌、销售网络和较强的融资能力的企业法人；确实能给标的企业带来管理和收益水平的有效提升。

　同时，受让方经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为5亿元及以上，2009年底经审计的受让方总资产20亿元及以上、净资产10亿元及以上，200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不能为亏损且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能高于40%。受让方拥有先进微电子封装技术研发机构及先进微电子封装技术方面的专利和专有技术，并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创新型企业等企业资质。

　受让方还须承诺受让股权后，继续推动、扶持标的企业上市，做大做强，并且两年内持续投入资金以确保能够执行标的企业的技改及扩产方案，实现将标的企业打造成广东省半导体封测产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在受让标的股份时，企业其他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的股权如有意向出让的，受让方将以同样价格收购或安排其他投资者以同样或不低于本次交易价格进行收购。(中国证券报)
</Text>
</Documents>
</RE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