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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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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矿权转让一律进场公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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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0年10月21日 11:3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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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　　新浪产权讯　国土资源部19日下发通知并要求，应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建立和完善矿业权有形市场，推进矿业权出让转让进场公开。
　　这份名为《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提到，要加快矿业权交易机构建设步伐。省级国土部门应建立矿业权交易机构，市级矿业权交易机构的建立由各省级国土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县级原则上不建立矿业权交易机构。推进矿业权
　　出让转让进场公开。矿业权出让转让交易应当按照审批管理权限，在依法设立的同级矿业权交易机构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矿业权交易机构中进行。
　　国土部矿产开发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各地在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还存在一些亟待完善和规范的问题。一些已建的矿业权有形市场还存在体制不顺、规则不一、监管不严等方面的问题；权力寻租现象在有的地方仍然存在，甚至导致腐败行为的发生。 (新浪产权)</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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