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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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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不动产股权投资开闸 6700亿资金“试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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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0年09月08日 10:03</D>
<Author>傅苏颖</Author>
<Text>　　专家指出，保险公司权益类投资比例的提升，利于改善险资投资收益
　　□ 本报记者 傅苏颖
　　日前，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不动产，明确了投资不动产的投资标的与投资方式等具体内容，从而正式的对保险资金进行私募股权与不动产投资给予了政策上的支持。
　　对此，分析人士认为，按照今年二季度末4.5万亿的保险总资产计算，理论上约有4500亿元和2200亿的资金进入不动产和PE市场，以缓解当前2万亿的保险投资压力。
　　在不动产投资比例方面，《办法》规定，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得高于保险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10％，投资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保险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3％；投资不动产及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10％。
　　那么，按照今年二季度末4.5万亿的保险总资产计算，理论上约有4500亿元的保险资金可以进入不动产投资市场，同时，约有1350亿元的保险资金可以投资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
　　从投资收益和资产匹配的角度，不动产一直是保险资金渴望进入的领域。 那么，此次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的颁布可谓是为保险资金“松绑”。
　　在股权投资方面，《办法》规定保险资金可以直接或间接投资企业股权。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不高于保险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5%；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等未上市企业股权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保险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4%，两项合计不高于保险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5%。因此，理论上约有2200亿元的资金进入PE市场。
　　分析人士认为，《办法》中，对保险公司权益类投资比例的提升，将改善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促进了保险市场更进一步的市场化发展。同时，新政的实行对于保险企业原传统业务结构也将发生调整。
　　除此之外，放开险资对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产业基金、不动产的投资，提高债权投资计划的投资比例，这些投资渠道受利率的涨跌影响较小，也不受股市涨跌的波动影响，而且投资期限较长，更符合保险资金完全长期的投资要求。因此，保险资金运用新政将可能显著改变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同时对A股市场、房地产、其它基础设施投资产生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办法》对进行不动产和股权投资的保险公司资质进行了非常严格的限定，《办法》做出了进行不动产投资的险企上一会计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且投资时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等规定.(证券日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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