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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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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速“招商引资”送出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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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0年08月31日 10:27</D>
<Author></Author>
<Text>  当地高速公路招投标、转让收费权等环节潜伏乱象，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
　　据新华社电 政府已投资建好的高速公路，在随后的“招商引资”中，国有资产却越变越少。记者跟踪湖南省发生的这一“怪事”时，发现在高速公路招投标、转让收费权等诸多环节中，潜伏着更多怪现象。
　　乱象一
　　国有资产越“招”越缩水
　　记者27日从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本已签订协议，将由交通系统收回收费权的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又被中国瑞联实业“反悔”转给了另一企业。
　　对于民营控股的中国瑞联实业集团公司来说，这其实已堪称稳赚不赔的好买卖：17亿元从湖南交通系统手里买到益常高速的收费权；收费5年后，交通系统愿以18亿元价格买回，交通系统为此“送出”7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已建成的益常高速2003年由湖南省交通厅（现交通运输厅）作为“招商引资”项目作价17亿元，将30年收费权转让给瑞联实业。2009年11月30日，湖南交通系统宣布，以18亿元收回益常高速剩下年限的收费权。
　　这一交易，瑞联实业获利多多。据调查，仅2005年1月至2009年3月底，益常高速收费收入就超过6.2亿元。瑞联实业购买收费权的17亿元中，还有数亿元一直并未付给交通系统。
　　据调查，围绕益常高速收费权的两次转让，出现了系列不合规的现象：第一、高速公路收费权并非“商品”，不能私下买卖。瑞联实业为何能在与湖南交通系统签约后，再将益常高速转卖他人？第二、瑞联实业早年从交通系统手中购得益常高速收费权，已被查出明显违规。按规定，此交易当属无效，交通系统为何不予以纠正？对此，记者多方求解，但湖南交通系统有关负责人避而不答。　
　　乱象二
　　行政协调“更改”投标结果
　　湖南省一个已通过公开程序中标的项目，却在行政干预下，被“私下”拆解、转给了未中标的企业。
　　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湖南省对京珠复线岳阳至望城段、岳汝高速岳阳至平江段组织公开招投标。下辖两家香港上市公司的保利达控股国际有限公司，击败交通运输厅下属的湖南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中标。
　　但招标公示后，这两条路中的一条被转给湖南高速建设投资集团投资建设。保利达有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11月19日就下发了中标通知。按规定，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应在中标通知下达7天内，与中标企业签订投资协议。但交通运输厅拖延数月，要求保利达先将岳阳至平江段转给湖南高速投资集团，再签订剩下那条路的投资协议。
　　乱象三
　　变相延长10年收费期限
　　一些本属政府还贷性质、收费最多不超过20年的高速公路，经过“运作”，成为收费30年的“招商引资”项目。
　　这次主角是湖南高速公路建设投资集团。资料显示，此公司2008年年底成立，注册资金6亿元。而2010年年初，成立仅1年之久的该公司名下已拥有10条在建的高速公路，涉及约580亿元投资。
　　据查，高速投资集团的这些项目，多来自其母公司湖南高速建设开发总公司。按规定，其全资投建的高速公路，应属政府投资性质，收费不超过20年。而转至高速投资集团变成“招商引资”项目后，收费年限则可延长至30年。
　　“其实就是把左口袋钱，挪到右口袋。”一位内部人士说，这将给高速系统增加上百亿收益。损失的是公众利益。(新京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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