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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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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集团挂牌三资产 华电能源或成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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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10年08月20日 10:49</D>
<Author>魏梦杰</Author>
<Text>⊙记者 魏梦杰  ○编辑 邱江 
　　
　　国有大型电力集团的区域性整合已入佳境。昨日，华电集团打包旗下三处电力资产于上海联交所挂牌。依据公司所限定的受让方条件以及相关股改承诺来看，华电能源作为受让方的可能性较大。
　　此次华电集团挂牌的资产为所持有的富拉尔基公司100%股权、齐齐哈尔热电1.6%股权和哈尔滨热电15.28%股权，挂牌价分别为9.82亿元、1126.30万元和1.76亿元，合计总价约为11.69亿元。有关数据显示，2010年上半年，富拉尔基公司亏损761万元；齐齐哈尔热电盈利1461万元；哈尔滨热电亏损398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华电集团设下多款受让方资格条件，其中包括：必须为国有、国有控股或国有相对控股上市公司；以电力生产为主营业务；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亿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不少于100亿元。此外，华电集团还要求受让方必须同时受让三处资产。
　　依据华电集团下属上市公司的资产状况和区域划分来看，华电能源为最合适的受让方。华电能源注册资本19亿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86.3亿元，主要从事电力生产、电厂检修、电力技术服务和咨询，完全符合受让条件。
　　同时，由于华电集团在华电能源股改时曾特别承诺：将华电能源定位为华电集团在东北地区的电力发展主体和资本运作平台。因此，从履行股改承诺的角度出发，华电能源受让此批资产的可能性也很大。通过履行股改承诺，华电能源通过在齐齐哈尔热电增资扩股过程中承接华电集团增资权的方式实现了对该公司的控股；在哈尔滨热电增资扩股时，华电集团的部分增资权由公司承接，公司成为哈热公司的控股股东。由于除富拉尔基公司外的另两处资产已为华电能源控股子公司，华电能源通过股权受让加强控制权亦顺理成章。(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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