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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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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一烂尾楼赴京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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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0年07月26日 09:36</D>
<Author>于萍</Author>
<Text>　　□本报记者 于萍 
　　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告，为实现处置收益最大化的目标，已完工65%的大连金座广场向投资者公开推介资产，后续资金投入量约4.5亿元即可竣工。
　　金座广场位于大连市CBD核心地段，连接胜利广场。项目于1993年11月获得大连市政府的立项批准，项目占地面积8246平方米，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项目包括酒店、写字楼、商场、公寓、地下停车场等。建筑楼层52层（地下3层），楼高216米。项目于1994年7月开工，由于开发公司开发和经营管理能力不足导致项目被迫停止，经过计算实际用于项目的总投入为10.04亿元，完成形象进度的65%。主体结构工程已全部完工。
　　根据转让公告，金座广场后续资金投入量约4.5亿元即可竣工。参考金座广场周边项目特点及定价，项目的合理定价区间应该为酒店式公寓15000元/平方米-20000元/平方米。酒店8000元/平方米-12000元/平方米（销售）；400元/日-800元/日（标准间租赁）。写字间为10000元/平方米-15000元/平方米（销售）；每日2.5元/平方米-4.5元/平方米（租赁）。商场20000元/平方米-50000元/平方米（销售）；每日3元/平方米-10元/平方米（租赁）。
　　此外，由于历史问题，大连市政府已经承诺对金座广场给予优惠政策，涉及土地使用年限、用地性质及项目功能调整、转让的税费等多方面。
　　根据优惠政策规定，在原用地性质及项目功能不做调整的情况下，地价不做调整。公建改公寓的，土地使用年限相应由40年增至70年，但土地使用年限仍按原起始时间计算；延长使用年限后，地价不作调整。凡新开发商提出申请调整原用地性质及项目功能的，原则上允许，补办相关规划及用地手续。原则上按实际完成的建筑面积完善审批手续，对其超建面积部分，按原地价政策补交地价。新投资商通过转让方式接手该项目在办理土地权属转更时，所发生的契税、增值税、经营税等予以减免，且不再追缴违约金和滞纳金。(中国证券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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