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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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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永川采砂权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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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0年07月05日 10:36</D>
<Author>贺桥</Author>
<Text>　　近日，重庆市永川区长江朱沱河段（北岸）中坝采砂区3年期采砂权项目电子竞价项目，在重庆联交所经过两个多小时的400多轮报价，最终以570万元成交，溢价近500万元。
　　此次有偿出让的采砂河道朱沱段位于重庆永川区南部长江干流。据统计，在三峡蓄水前，朱沱干流控制站的年均输砂量3.09亿吨，三峡工程蓄水运用以来年均输砂量1.85亿吨，储量较丰富。
　　据重交所负责人介绍，此次永川采砂权转让针对以往采砂权交易出现的问题，通过合理定价，避免了挂牌价的虚高；同时把竞买人资质与取得竞买资格有效结合起来，将采砂资质作为竞买要件严格把关，严格项目审核和信息保密、规范组织交易，有效降低了交易风险，确保了规范交易。
　　江砂是优质建筑材料，长江作为输砂量较大的河流，河道采砂历史悠久。随着长江流域经济的快速发展，砂石需求量不断增加。在可观的经济利益驱动下，不少河段滥采乱挖的现象愈演愈烈，对河道防洪、通航安全产生了严重影响。2002年1月1日，国务院颁布《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严格控制年度采砂总量，并实行采砂许可制度。
　　为规范河道采砂秩序，采砂许可有偿出让在一些地区应运而生。有偿取得采砂权对保护自然资源、治理无序开采起到了一定作用，在减小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压力的同时，也为河道采砂管理、规划和项目治理提供了资金。但一些竞买人恶意抬价，采砂权价格在“价高者得”的传统拍卖方式中屡破新高，造成了不少天价拍卖的采砂经营权由于竞买人拍得后违约难以成交，或者采砂量远远超过规定限额，破坏了生态环境，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2004年12月，长江流域第一宗河道采砂权转让以2268万元成交，超出底价10余倍，却在此后数月未能正常开采。
　　近年来，随着社会公信力和功能优势的不断提升，重交所在服务区县经济发展过程中，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做了有益的探索。云阳、彭水、酉阳等不少区县相继实现了公共资源进场规范交易。其中，彭水继2008年河道采砂权有偿转让进场后，2010年4月，又实现了县域44个河道采砂权的成功转让，转让价105.4万元。（中国证券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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