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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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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1.41亿“民间创投第一人”刘晓人一审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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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0年06月30日 10:11</D>
<Author>胡俊华</Author>
<Text>　　原红鼎创投创始人刘晓人涉嫌集资诈骗一案，有了最新进展。昨日(6月29日)，本报记者独家获悉，刘晓人因集资诈骗1.41余亿元，已被湖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死缓。
　　《每日经济新闻》去年曾率先刊登系列报道，有着“民间创投第一人”之称的原红鼎创投创始人刘晓人，因涉嫌巨额集资诈骗向公安机关自首。
　　涉案金额1.41亿 一审判死缓
　　“一审判决已经下来了。”昨日，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司法系统内部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根据湖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晓人案的一审判决结果显示，刘晓人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该内部人士称，刘晓人被控两项罪名，一是集资诈骗，一是抽逃资金，其中前者是主要的罪责。
　　红鼎创投专门从事互联网领域的天使投资，也被当时的舆论誉为国内本土风投业界的开创者；刘晓人也被圈内称为“民间天使投资第一人”。在创办红鼎创投仅仅3年之后，刘晓人却“投案自首”，走进了浙江省德清县经侦大队。
　　据当地检察院当时的认定，从2006年7月至案发，犯罪嫌疑人刘晓人以经营红鼎创业投资公司为名，虚构集资用途，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累计集资达2.1527亿元，无法偿还集资款1.9757亿余元。据知情人士透露，湖州中院一审认定集资诈骗金额为1.41余亿元，而集资诈骗也是刘晓人主要的罪名。
　　追回多少损失不明
　　沪上资深律师、汉路商务咨询公司董事长曾智红对 《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法院认定标准较检察院要更为严格，因此，一般集资诈骗金额法院认定规模会更少些。
　　据记者了解，根据湖州中院一审判决结果，刘晓人除被判死缓，还被处以没收全部个人财产，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昨日该内部人士并未向记者透露该案追回了多少损失。
　　而据此前办案民警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透露的消息，当时刘晓人归案后供认，“钱已经没有了”。
　　办案民警介绍称，刘晓人集资来的资金，主要流向三个方面，大部分民间集资款已用于支付每月5~6分的高额利息；一部分资金用于购买汽车、房产等资产；另外，还“花了几百万元”在红鼎创投的项目投资上。
　　但也有债权人对公安机关追回损失表示些许乐观情绪。一位债权人向记者反映，刘晓人在德清当地仍有不少房产，加之刘晓人集资诈骗金额巨大，应该不会都被花光了。
　　而上述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湖州中院的判决，仍是一审判决结果，并非终审判决，刘晓人仍可在相应期限内提出上诉，“目前该案已报至省高院。”
　　该人士也同时表示，目前尚无法透露有关部门在该案中追回多少损失，但法院会根据情况，逐一联系债权人商议赔偿事宜。
　　背景资料
　　刘晓人，男，生于1965年8月4日，祖籍浙江昌化上溪村。
　　17岁时，刘晓人就以500元初始资金开始创业，经营根雕、鸡血石、工艺品和茶叶贸易，赚得第一桶金。他曾表示：“这些传统业务每年给我带来2000万元利润。”
　　2006年7月15日，刘晓人联合另外5位自然人，成立了红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宣传资料称，红鼎创投是一家“以本土民营资本为主体的风险投资机构”，专门从事互联网领域的天使投资，计划3年内投入资金1亿元。
　　随着刘晓人名气越来越大，经历越来越神奇，越来越多素不相识的人被他“忽悠”进来。他找他们借钱，然后“以更高的利息，将钱贷给别人，从而获取息差。然而好景不长，2008年底，浙江的中小企业大量倒闭。众多向刘晓人借钱的企业还不了款。以前“有借有还”的他不得不开始面对现实。“只能后账还前账，但是高额的利息又会扩大资金黑洞。”2个亿的债务每个月仅利息就需要支付约500万元左右，如果加上尚未公开的融资，每个月刘晓人支付的利息至少有上千万元。
　　到了2009年5月4日，被债权人追讨而难以脱身的刘晓人，不得已下选择了主动报案。就这样，集资上亿元而无力偿还的刘晓人向浙江省德清县公安局自首。(每日经济新闻)</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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