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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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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资产管理29户债权挂牌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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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0年06月07日 09:56</D>
<Author>于萍</Author>
<Text>　　□本报记者 于萍 
　　北京产权交易所近日公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持有的北京亚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9户债权转让，本金约3.34亿元，本息合计约7.97亿元。
　　“目前这29户债权处于预告招商阶段，意向人可以分拆购买。下一阶段正在考虑打包出售。”交易所有关人士介绍，长城资产已经持有该部分债权很多年。转让价格需要受让方进行评估，与长城资产沟通后确定。长城资产在收购成本之上设有转让底价，最终的转让价格需要在底价之上。如果出现多个竞买人，将采取网上竞拍的手段，价高者得。
　　公告显示，债务人主要分布在北京，行业涵盖房地产、制造、批发零售、食品加工等，有抵押的土地、房产及质押的股权。其中，债务人北京亚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本金2643万元，利息1146万元，债权合计3789.68万元，亚都科技集团以其持有的亚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00万股做质押，质押有效。担保人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是上地科技园的主要开发商。长城资产北京办事处已经诉讼并胜诉申请执行。
　　债务人北京京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本息2600多万元。该企业贷款以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草园一二期-4项目的土地及在建工程作抵押，抵押土地面积16734平米，在建工程面积共54000平方米，已在北京市房产局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担保人为山水文园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务人大连荷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为1.69亿元，其中本金426万元，利息1.65亿元。为抵押贷款，光大银行已处置完抵押物。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2006年被吊销营业执照。
　　受让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中国证券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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