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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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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研究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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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0年04月29日 13:42</D>
<Author>郑晓波</Author>
<Text>　　在日前举行的全国财政企业工作会议上，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全国人大的要求，抓紧进行调整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早提出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的意见。
　　在今年召开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有关财政预算报告审议决定对国资预算工作提出了要求，其中重要一项是要求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规范国有企业税后利润分配。而根据目前的规定，中央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比例分为10%和5%两档。
　　“从总体看，上交比例偏低。”财政部企业司司长贾谌在会上说，从实际征收情况看，2008年央企上交国有资本收益金额占企业收益总额的7.9%；2009年上交数占企业收益总额的9.5%。他表示，财政部今年将按照全国人大的要求，抓紧进行调整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早提出调整的意见。
　　自2007年9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以来，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开展预算编制工作所需要的各项基础制度已初步形成。三年来，财政部共收取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1572.2亿元。
　　与此同时，各地区财政部门也在积极推动这项工作。截至2009年底，全国已有20个地区出台了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意见、办法和制度，其中有10个省市开始编制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从支持方面来看，由现行体制和现阶段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任务的特点决定，目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基本上是自成体系，封闭运行，支出范围主要限于本级国有企业。
　　贾谌在会上要求，各地财政企业工作应根据企业改革发展任务的实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不断充实和完善现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要研究和探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预算、与社会保障预算之间的衔接，研究探索中央国资预算与地方国资预算的融通与衔接。 （证券时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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