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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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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将适时增减旗下上市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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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0年04月28日 10:15</D>
<Author>尹振茂</Author>
<Text>　　控股股东拟转让同方股份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2%
　　证券时报记者 尹振茂
　　本报讯 停牌一周之后，同方股份（600100）披露了拟对下属上市公司进行市值管理、大股东拟转让公司股权事宜。
　　同方股份称，公司授权总裁根据二级市场情况，适时通过大宗或者二级市场交易等方式增减持下属上市公司的股票，增减股权的比例为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以下(不含5%)。同方股份表示，根据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控股上市公司的股票增减持交易只增减公司现金，影响公司的现金流，所产生的损益计入资本公积，不计入投资收益，不构成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同时，同方股份于2010年4月27日收到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通知：为强化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清华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平台与孵化器的作用，建立起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良性投入与撤出机制，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经清华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于2010年4月27日经《教育部关于同意清华大学所属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转让部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的批复》，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50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2%。
　　截至2010年4月20日，清华控股持有同方股份2.87亿股，占总股本比例的29.42%，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若上述股权转让完成，清华控股仍将持有同方股份2.37亿股，占总股本比例的24.30%，仍为同方股份第一大股东。公告规定，拟受让方如果是法人，必须为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法人，但外资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中国法人除外。
　　此外，为简化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持股结构，同方股份拟以6500万元出资收购全资子公司同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同方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和全资子公司沈阳多媒体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同方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95%股权。完成收购后，由同方股份向深圳同方增资2.35亿元，使深圳同方的注册资本达到3亿元，收购及增资完成后，同方股份对深圳同方的持股比例为100%。
　　同时，为进一步加快公司LED照明产品的发展，同方股份决定出资2亿元成立同方(南通)科技园有限公司，从事半导体LED照明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与开发业务；出资5亿元成立同方(南通)半导体有限公司，从事LED背光源模组及LED照明产品的生产开发业务。(证券时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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