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gb2312"?>
<RECS>
<Documents> 
<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T>
河北省1344户债权项目打包出售
</T>
<Source>SRC-1</Source>
<D>2010年04月26日 14:12</D>
<Author>于萍</Author>
<Text>　　□本报记者 于萍 
　　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日前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受东信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拟对石家庄市旅游用布印染厂等1344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根据交易所数据，截至2003年12月31日，这1344户债权的本金余额（本外币合计）为58.71亿元，利息余额（本外币合计）为24.26亿元。
　　公告显示，此次出售的1344户债权资产包括石家庄、秦皇岛、张家口、唐山等多个城市的多家公司，行业覆盖食品、纺织、电子、商贸、金融等多个领域，债务币种涉及人民币、美元和欧元等。其中金额较高的包括：河北省永清县商业总公司债务本金金额1.77亿元；河北旭日保健制品有限公司债务本金金额9000万元，利息金额1120.17万元；秦皇岛市航运公司本金金额3890.05万美元等。
　　“由于债权项目总金额巨大，投资人如果对其中几笔债权感兴趣的话，可以进行分拆购买。”河北产权交易中心该项目负责人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交易中心会根据公司资产质量、抵押物以及资产变现的能力等因素确定交易底价。当投资人的报价与底价相差不多时，交易所与投资人可以进行协商确定最终价格。当有多个投资人报价时，将会进行竞价。该人士表示，投资人应该根据自己的能力，选择能够收回或收回把握较大的债权进行投资。 
　　根据规定，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中国证券报)</Text>
</Documents>
</RE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