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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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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忙着帮央企辩解让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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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0年03月24日 10:32</D>
<Author></Author>
<Text>　　国资委要做的不是为央企辩解，而是应该认真反思央企在高房价中扮演的角色。如果各个部门都抱着“我们不是高房价决定因素”的心理推卸责任，房价还怎么调控？
　　尽管国资委对78家央企下了退出楼市的“逐客令”，但他们对于央企充当地王显然没什么负疚感。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就为央企叫屈：央企地王是土地招拍挂制度的必然产物，它并不是推高房价的主要原因，地方政府的卖地财政才是。
　　地王问题恰恰就出在招拍挂制度方面，首先就是土地倒卖行为。
　　潘石屹曾经说，“中国有一批房地产开发商公司是从来不盖房子的，就是倒土地的”，这样的开发商“差不多有三分之一”。土地炒作推高了地价，间接推高了房价。为什么会导致这一结局呢？据学者王炼利研究，根源在于我国的法律赋予了土地使用权所有者更多的权利。《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这样制订：“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抵押。”而按照国际惯例，一般都禁止使用权的“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举个简单的例子，有人租你的房子，你把使用权交给他了，而他拿着房子去转让或抵押，肯定就侵犯了你的权益。但在土地上，这种做法却是法律允许的。
　　因此，我国应该借鉴国际上“使用权者不得有处分权”的常识，禁止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倘若对此做了限制，拍到土地的人就只能开发房地产而不是通过倒卖获取暴利。
　　邵宁所称“允许地方政府通过招拍挂制度取得土地收入，然后通过加快和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为低收入阶层提供基本的住房保障”的观点，已被事实证明是靠不住的。2009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公布的调研报告显示：2009年国家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截至当年8月底，完成率仅为23.6%。现行考核官员政绩的标准是GDP至上，地价越高、房价越高，GDP增长越快，官员越容易获得升迁。因此，在当前的机制下，用土地拍卖收入为低收入阶层提供保障房的设想，根本行不通。
　　国资委现在要做的不是为央企地王辩解，而应该认真反思央企在高房价中扮演的角色，它应该为住房民生承担更多责任，而不是成为高房价的推手。如果各个部门都抱着“我们不是高房价决定因素”的心理推卸责任，那么，调控房价不就是一句空话吗？ （现代快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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