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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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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侵权案音著协胜诉更多搜索引擎或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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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0年03月24日 10:30</D>
<Author>庄春晖</Author>
<Text>　　在2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起诉百度MP3歌词搜索侵权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后，国际唱片业协会中国代表处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不排除未来对其他搜索提起诉讼。
　　据悉，海淀区法院判决百度赔偿音著协5万元著作权使用费，及1万余元诉讼支出，这与音著协最初的诉讼请求相去甚远。
　　“最早我们设想的是2万元一首歌，50首就是100万元”，音著协副总干事刘平表示。
　　但百度方面的律师坚持认为，作为提供搜索引擎服务的公司，百度本身不提供歌词内容，不构成侵权行为；同时，百度在接到本案诉讼通知后立即断开了涉案歌曲歌词的链接，没有侵权的主观过错，未给权利人造成损失，因此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有业内人士质疑称，歌词搜索属于搜索中的文字领域，仅仅停止搜索结果中关于歌词文本的展示，对整个音乐有多大意义？
　　对此，刘平沉思了片刻回答，“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会产生影响，词曲的整歌的权利主张，以及对其他搜索引擎的起诉要慢慢来。”
　　在以往所有的音乐版权官司中，互联网公司一直坚持着一个逻辑：搜索引擎的本身控制人并不了解搜索的内容是不是侵权，只负责把搜索到的结果提供给有需求的用户，搜索引擎向网民提供的是搜索服务而非侵权MP3音乐，因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并且认为此举应受到搜索引擎避风港原则的保护。
　　正是上述逻辑，保护互联网业在多次唱片业的攻势下固若金汤。然而，音著协此次的胜诉，或许意味着，属于文字搜索领域的歌词，将会成为音乐著作权人起诉各大搜索引擎公司多年来“侵权”音乐作品的一个突破口。（每日经济新闻）</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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