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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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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获得*ST三联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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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10年03月19日 15:03</D>
<Author>吴芳兰</Author>
<Text>最高院驳回三联集团上诉 国美获得*ST三联控制权 

⊙记者 吴芳兰 ○编辑 裘海亮 
　　
　　轰轰烈烈的*ST三联控制权之争终于画上休止符。*ST三联今日公告称，公司从大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处获知，最高院对三联商社2700万股股权之拍卖合同纠纷案的审查已终结，并下发民事裁定书，作出如下裁定：“驳回三联集团上诉，维持原裁定”。由此，国美集团最终获胜。
　　据*ST三联今日的公告，山东三联集团因与国美电器、山东龙脊岛建设公司、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齐鲁瑞丰拍卖公司等关于三联商社2700万股股权之拍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高院民事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最高院于2009年11月受理了该上诉。
　　2008年1月，因三联集团担保中信银行济南分行银行贷款3900万元，中信银行济南分行申请拍卖三联集团所持三联商社股票2700万股。2008年2月14日，该部分股份被山东龙脊岛建设公司竞买成交，国美电器通过收购山东龙脊岛控制三联商社。三联集团认为该次拍卖存在多处疑点，并向山东省高院起诉国美电器2008年2月竞拍所得的2700万股违法，索赔5000万元，法院于2009年1月受理。此后，三联集团与国美电器的股权之争不断升级，并引发一系列门店、商标等争夺战。*ST三联今日公告强调，本裁定为终审裁定。（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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