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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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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融资平台管理办法或本月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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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0年03月05日 10:28</D>
<Author>胡俊华</Author>
<Text>　　地方融资平台潜在债务风险日益受监管层重视。昨日（3月4日），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局长阎庆民透露，财政部正牵头制订有关地方融资平台的相关管理办法，本月底或可出台。
　　地方融资负债超60%
　　昨日有媒体援引阎庆民在全国政协会议分组讨论时的话称，截至去年底，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余额约6万亿元。阎庆民表示，监管层主要是担心地方融资平台带来的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银监会建议对地方融资平台进行分级管理。
　　此前地方政府的潜在债务危机一直令市场关注，特别是2009年大量新增信贷涌入地方融资平台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日益凸显。
　　有媒体报道称，去年中国新增信贷9.6万亿，其中约40%信贷资金流入地方政府融资项目。截至去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约39.97万亿元。
　　央行去年四季度披露的数据显示，全国3800多家地方融资机构管理着约8万亿元规模的资产，其中，地方政府的负债已达5万亿元，平均负债率高达60%以上。
　　针对地方融资平台的潜在风险，银监会此前已要求商业银行严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项目的新增贷款，并要求商业银行将现有平台公司的贷款“项目包”开包检查，以落实项目的资本金、土地等担保物的有效性。
　　此外，银监会还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对地方融资平台信贷资金的流向监管，严格三查（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
　　或再发2000亿元地方债
　　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副总经理谢卫在递交的提案中表示，当前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积聚的资金过于庞大，已积累了巨额风险，目前到了该对其分析清理的阶段。
　　谢卫指出，“从目前情况看，支撑融资平台的主要是地方的卖地收入，这种卖地财政本身就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一旦经济回调，或卖地财政受阻，地方的隐性财务问题就会爆发，同时银行的信贷资金也会形成不良资产，威胁我国的金融安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地方融资平台风险较大的主要原因，在于地方融资平台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实际的主营业务和固定资产，并严重依赖政府的财政担保，容易导致商业银行产生不良资产。
　　对此，中金公司曾在报告中透露，财政部牵头的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文件征求意见稿，明确地方政府和人大不得提供直接和变相的担保。
　　也有知情人士透露，财政部牵头制订地方融资平台管理办法，目的旨在对现有负债规模、结构进行全面清理，以整顿地方高负债的问题。
　　对于解决问题的途径，谢卫开出的药方包括：规范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关系，在有条件的地区进行地方自主发债的试点；鼓励地方政府逐步实施预算公开；通过清理来摸清家底，对一些有发展前景的融资项目，应该有意识地让更多的投融资主体来参与。
　　同时，坊间也有消息称，管理办法或考虑允许省级政府通过发行地方债等途径来获得合理的地方发展资金，仅具有融资功能的地方融资平台，未来将面临关闭。
　　目前地方政府并无直接发债资格。去年，中国首次以中央代发形式发行了2000亿元3年期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地方政府民生以及公益性项目的建设。
　　据悉，今年即将提交“两会”审议的2010年财政预算中，仍将包括总额为2000亿元的地方债；与去年类似，这2000亿元的地方债仍由中央代发。略有区别的是，在还债期限上，由2009年的3年期，调整为3年和5年期两种，同时，在各省间的分配额度上也进行了调整。（每日经济新闻）</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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