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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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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百纳”商标之争再起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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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10年01月26日 13:42</D>
<Author>周芳</Author>
<Text>周芳
　
　　拥有30亿市场份额的“解百纳”商标之争已历时八年，而今，这一纠纷再次掀起波澜。

　　昨日，中粮酒业、中粮长城、王朝三大葡萄酒企发起的行业联盟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为被告，以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请求二审法院依法认定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属不正注册，同时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8）一中行初字第916号《行政判决书》的第二项判决，并改判为：被告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60日内就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争议请求重新作出裁定。

　　张裕A（000869.SZ）今日发布公告，称烟台张裕集团已同意作为第三人参加本案诉讼，并称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解百纳”产品的销售带来负面影响。有消息透露，张裕公司可能将就该案二审作出新的解释与证据。

　　“高院应就此作出判决，保留‘解百纳’作为行业资源的公有属性，尽早解决行业纠纷。”长城方面进一步说。

　　但张裕A今日发布的公告显示，行业联盟成员之一的威龙公司已撤回对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起诉。（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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