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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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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求索图书侵权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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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09年11月26日 10:33</D>
<Author>孙进;杨国强</Author>
<Text>   谷歌的数字图书馆，一个宏大的计划，却在中国闹得沸沸扬扬。
　　对于谷歌数字图书馆中收录中国作家作品的情况，谷歌坚持未侵权，但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下称“文著协”）称，没有证据表明谷歌公司取得了权利人的授权，谷歌的这种未经许可的复制和网络转载的行为均涉嫌侵犯著作权。
　　到目前为止，谷歌已经与文著协举行了两轮会谈。昨天，谷歌相关人士告诉CBN记者，经过上周五的第二轮会谈后，双方的谈判已经取得进展，但仍未达成最后的和解方案。“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该人士称。
　　谷歌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仍未有实质性进展，韩寒又开始在自己的博客上“放炮”。韩寒在博客上表示，中国不计其数的网站都能下载其所写的书的全文，从1999年2009年，他从来没有从起点中文网之外收到过一分钱。
　　事实上，或许韩寒也说出了一部分事实。在中国，图书盗版到底有多严重？几乎在每个公交车站和地铁站出口都能找到答案，盗版图书小贩的推车上你可以看到各种畅销和经典的书，这些书的代价一般是10元一本；在互联网上，用户可以不费分文地下载到几乎所有的存世书籍，从百科全书到畅销小说。
　　但谷歌一样在中国市场遭遇了阻击，如同其在版权保护极为严格的欧美市场一样。谷歌近日表示，已向美国法院正式提交了经修订后的数字图书和解协议。如果该协议得到批准，谷歌承诺今后将在数字图书控制权等事宜上作出让步。
　　早在2004年，美国作家协会和美国出版商协会就对谷歌提起诉讼，指控谷歌的数字图书计划侵犯版权。谷歌计划大量扫描图书，将图书数字化后提供给用户进行搜索。
　　但谷歌于2008年与上述两家组织达成和解协议，谷歌同意支付1.25亿美元给权利人，包括对每本书至少赔偿60美元，今后继续使用的话，会支付著作权人销售收入的63%，作者也可要求其删除图书。谷歌今后可把已扫描的图书纳入谷歌搜索服务当中，并与这两家协会共享相应网络广告收入。
　　谷歌相关负责人表示，谷歌图书搜索只是为搜索，不用于阅读，更不用于免费下载。只要是还在版权保护期的，谷歌都仅提供摘要预览，用户只能看到几个片段。谷歌的数字图书馆计划扫描多个图书馆图书，用其搜索技术让全球的读者免费检索。
　　而谷歌针对全球的扫描行为也“顺带“把中国500多个作家、1.8万部作品通过扫描的方式进行数字化。
　　11月20日，谷歌图书搜索战略合作部亚太区首席代表艾瑞克·哈特曼赴华，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进行第二轮谈判。
　　在此轮谈判中，谷歌承诺提供已经扫描收录使用的中国作家作品清单，却没有承诺文著协代表中国作家协会向谷歌提出另外两项维权要求。
　　这些要求包括：未经合法授权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扫描收录使用中国作家作品；对此前未经授权扫描收录使用的中国作家作品，谷歌公司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向中国作家协会提交处理方案并尽快办理赔偿事宜。
　　出现与中国作家的版权争端后，谷歌修改了原来的协议。CBN记者从谷歌提供的新协议上看到，这个协议主要是依据谷歌2008年与美国作家协会和美国出版商协会达成的和解协议的条款。
　　但这些条款主要针对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版权所有人的诉讼，而修订版和解协议还要求谷歌“图书版权登记处”搜寻尚未现身声明版权的版权所有人，并为这些版权所有人保管收入。
　　“无人声明版权著作的部分收入可在五年后用于查找版权所有人，但不得再被用于登记处的日常运营或分配给其他版权所有人。”谷歌的协议称，十年后，这笔资金分配给服务于版权所有人和公众读者的非营利机构，也可根据美国州产权法律向合适的政府机构提供被放弃的资金。
　　如果中国权利人没有在最近发现他们的作品被收录，文著协没有出面与谷歌谈判，大量中国作家的作品，也许会变成无人声明的作品，收入归谷歌管理，或十年后分配给其他人，这显然对中国作家是不公平的。
　　因此这也是文著协与谷歌最大的分歧所在。（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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