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gb2312"?>
<RECS>
<Documents> 
<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T>
宏利10.7亿接手富通 购入泰达荷银49%股权
</T>
<Source>SRC-1</Source>
<D>2009年11月25日 10:25</D>
<Author>肖莉</Author>
<Text>　　东方早报记者 肖莉 
　　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下称“宏利资产管理”）昨天与富通银行签订协议，购入后者所持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泰达荷银”）40%股权，作价为现金1.05亿欧元（约合10.7亿元人民币）。
　　宏利资产管理预计，本次收购预计可于2010年第一季度完成，新合资公司将易名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资料显示，泰达荷银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份。2003年，荷兰银行通过受让原有股东股权的方式参股，该公司更名为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6年4月，由天津泰达、津联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机构投资组成的北方国际信托取代湘财证券成为第一大股东，持有51%股权；同时，荷银投资（亚洲）股权由33%增持至49%，湘财荷银正式更名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通银行卖出出泰达荷银49%股权，实属无奈之举。《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一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这就是业界简称的“一参一控”。
　　目前，富通银行的另一身份是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的外方股东，持有海富通基金49%的股份。(东方早报）</Text>
</Documents>
</RE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