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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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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只PE基金对接创业板 创投退出渠道更为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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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09年11月18日 15:11</D>
<Author>晓白</Author>
<Text>　□ 晓 白
　　
　　在我国创业板交易首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与北京、吉林、上海、安徽、湖南、重庆、深圳等７省、市政府有关负责人30日在北京签署协议，联合设立20只创业投资基金。这意味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的我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正式启动实施，将对中国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产生深远影响。
　　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在当天的签字仪式上表示,政府将进一步促进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扶持创新型企业的快速发展。创业板的开通,意味着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渠道将变得更为顺畅。
　　国家发改委高新技术产业司副司长顾大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其实，早在2002年，国家发改委就已开始酝酿创业投资基金一事，起初提出的是建立创业引导基金作为母基金，在此基础上再设立创投基金。不过，当时市场环境及多方面条件都不太成熟，后来就搁置下来。从2007年起，发改委和财政部又开始集中研究创业投资基金，并着手从法律和政策层面进行推进，首先对《公司法》进行了修改，将原先《公司法》中的“公司注册资金50%用于对外投资”的“50%”修改成“100%”，正是为了适应创投需要，解决了法律障碍。此前，政府已在2006年出台了针对创投基金的税收优惠政策。2007年，证监会也开始集中筹建创业板，为创投基金开辟一个退出的渠道。目前来看，酝酿两年之后，市场条件和法律条件均已具备，创投基金的市场团队越来越成熟、社会资金募集已有可能、地方政府有积极性，推出创投基金恰逢其时。
　　前几年，其实各地政府均有设立类似的创投引导基金，由地方政府指派设立投资公司，但因运作机制过于刻板，投资领域无所不包，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效果并不明显。顾大伟同时指出，此次试点设立的20个创投基金，将与以往政府投资基金有很大区别，完全采用市场化运作，募集资金将社会化，投资方向集中到某一个专业领域。顾大伟表示，对各地政府来说，创投基金是一种新的尝试，这次设立的基金具有以下四大特点：一是专业性基金。每一个基金只锁定一个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产业，不再像过去政府基金那样“无所不包”；二是完全市场化管理。一改过去的“政府拿钱政府管”的旧模式；三是募集资金社会化。政府出的钱属于引导，大批资金将由社会募集运作，包括海外资金；四是管理团队专业化。基金发起设立后，将由专业团队按照章程协议，从项目选择、资金进入退出进行全过程管理，不排除邀请海外专业团队。
　　据悉,此次发行的总计20只产业投资基金均为专业基金，中央政府在保证基金政策导向的前提下，具体投向则由七省市根据自己的产业特色和区域优势来选定。这些基金将主要投向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募集资金总规模预计超过92亿元。其中,中央政府出资10亿元,地方政府出资超过12亿元,募集社会资金近70亿元。这是发改委和财政部推出的新兴产业创投计划的一部分。今后还将根据时机和情况，继续推出产业投资基金。有分析人士称，由于基金投向均是一些新产业，涉及公司的规模也没有传统行业公司大，这与创业板的公司构成几乎没有区别。或许，创业板很有可能成为将来政府产业基金推出的主要通道之一。证监会副主席刘新华在日前的北京国际金融论坛上表示,目前创业板已经正式受理191家企业的发行申请,创业板市值达到1206亿元,占沪深股票市场市值的0.4%。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刘曼红表示，创业板将会成为今后产业基金推出的一个主要渠道。这对社会上大量的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VC（风险投资）来说，也是一个好的信号。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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