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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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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观察：搜狗诉腾讯 要面子还是要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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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09年11月18日 15:10</D>
<Author>姜奇平</Author>
<Text>□ 姜奇平
　　
　　11月16日北京二中院公开审理搜狗诉腾讯拼音输入法侵权案，这起案件因涉及国内知名互联网公司，且诉讼标的高达2000万元，因此受到大家的广泛关注。 
　　对这个问题的是非，应分为实质层面和形式层面来观察。 
　　问题的实质层面，是看利益冲突的性质。 
　　搜狗输入法和腾讯拼音输入法都实行免费，都涉及品牌和商誉，这是共同点；主要差异点在于，搜狗输入法加载广告，腾讯拼音输入法无广告。因此可以大致认为，诉讼包含商业软件对公益软件利益矛盾的成分。腾讯将输入法不仅免费化，而且公益化，导致搜狗借免费获得广告的商业利益直接受损。这是问题的实质。对此种商业和公益冲突的情况，应将选择权交给消费者；IT业将来的游戏规则是什么，哪种模式占上风，应由产业实战解决，法官不应唱主角，否则就会被利用。 
　　高达2000万元的诉讼标的，将商业利益进一步暴露出来。在“万码奔腾”的业界，凭一款输入法本身，要想挣到2000万元利润，是不可想像的。搜狗输入法要想通过加载广告把2000万元挣出来，不知需要费多大的劲。市场上挣不来的钱，如果可以通过诉讼挣来，市场秩序就会大乱。人人不干活，专门打官司。SCO诉IBM，就是这种不当导向，引起产业环境破坏的著名案例。现在视频领域大乱，打官司成为主流“商业”模式，此风不可长。当然，反诉搜狗2000万元，也有违常理，因为腾讯拼音输入法毕竟不靠广告赚钱，恐怕更多是考虑冲抵在先诉讼的影响。要说2000万元诉讼标的，是为争一口气，为了面子，所谓商誉，理由比较勉强。 
　　问题的形式层面，是看冲突本身的技术方面。 
　　冲突涉及问题主要是两个，一是干预输入法排序，二是夸张宣传。总的看来，都不太成立。这让人更觉得诉讼象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拿法官开涮，甚至就是利用法官在炒作。为什么这么说？
　　先看干预输入法排序。做一个简单试验就可以知道，如果先按搜狗输入法，后按腾讯拼音输入法，腾讯拼音输入法就排在前面；如果先按腾讯拼音输入法，后按搜狗输入法，搜狗输入法就排在前面。后安装者排第一，这本来是个简单而通行的技术规则。居然在这上面做文章，所以说有拿法官开涮的意思。
　　再看夸张宣传。比较两个公司的宣传，基本上彼此彼此。“QQ拼音输入法：最快、最准、最干净”，承诺将永远免费、绿色、无广告。“搜狗拼音输入法是当前网上最流行、用户好评率最高、功能最强大的拼音输入法，并且承诺永久免费、绝无插件”。IT业历来如此，为这个闹到法庭，不是拿法官开涮是什么呢？
　　总之，产业里的事，还是要在产业的层面解决；产业解决不了的事，拿到法庭上同样解决不了。其实，问题是有协商解决基础的，不是大家都认可行业要有秩序、游戏要有规则吗？通过这件事，坐下来理一理规则，比如技术规则（如软件安装顺序）、商业规则（如宣传尺度把握）、产业规则（如公益与商业），共识总是可以达成的。 
　　当然，如果是游戏心态，自己演累了，想让法官代自己客串一把，起到宣传上出奇制胜效果，那另当别论。我们倒是要看看这会不会成为宣传上最牛的商业模型：“丢呀丢呀丢手绢，轻轻地放在那个法官后面，大家不要告诉他……”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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