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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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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新三板向外企开放 为国际板推出先行预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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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09年11月04日 15:32</D>
<Author>程晓明;李玉萍</Author>
<Text>　□ 西部证券 程晓明 李玉萍
　　
　　近日，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厦门举行的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上表示，中国将逐步减少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等限制，允许具备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上市。
　　实际上，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上市的课题由来已久。早在2001年，中国证监会和当时的对外经济贸易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上市发行A股或B股。时隔六年之后，即2007年12月，中美联合发布的关于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的联合情况说明中又再次提到，依据相关审慎性规定，中方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公司包括银行发行人民币计价的股票。2008年，受全面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跨国投资下降的影响，中国在连续17年成为吸收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之后，引进的外商直接投资出现了持续下滑，中国吸引外资能力受到极大的挑战。由此，要求允许外资企业境内上市的呼声日益升高。2009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明确指出将适时启动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发行人民币股票。5月，中国政府在中英经济财金对话中承诺，将按照审慎监管原则，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形式在中国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日，上海市政府在公布的《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实施意见》中提到，上海将积极支持上交所国际板建设，适时启动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在上交所上市，并推进红筹企业在上交所发行A股。
　　显然，这一系列政策对于稳定和继续吸引外商投资，推动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缓解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具有重要意义。由此，我们认为在当前中国资本市场已形成包括主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情况下，可以率先尝试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在新三板上市，借此为筹划中的国际板预热，为国际板的推出打好基础。
　　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到新三板上市的重要意义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首先，有助于扩大新三板市场规模，增进市场的广度和深度。目前，我国新三板市场的上市对象仅限于在各地高科技园区内注册的企业，但园区中也有不少外资企业，这些企业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在性质上也属于中国法人。因而，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到新三板上市，不仅较好体现了我国在入世时承诺的国民待遇原则，也将大大扩大新三板的市场基础，优化上市企业结构，促进金融市场深化，促进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其次，有助于引进先进技术，推动技术创新。过去，我国利用外资首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国内资金不足，同时也希望通过引进外资从而引入国外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实践表明, 拥有先进技术的外资企业为了防止技术外溢、保持技术垄断，往往采取设立独资公司的形式，因而，技术引进收效甚微。而允许拥有高新技术的创新型外商投资企业到新三板上市，尽管不能改变原有股东对公司的绝对控制，但通过二级市场也会有一部分国内资本参与进去，从而有利于国内投资合法进入到外资企业，在“干中学”中获取先进技术。第三，有助于促进新三板上市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外商投资企业普遍具有较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相对规范的管理, 允许他们到新三板上市对内资新三板上市企业进行规范化运作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从而有利于构建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第四，有助于促进竞争，发挥“鲢鱼效应”。外商投资企业到新三板上市，会对新三板的内资上市公司形成压力，对于提升内资企业的竞争力，促进市场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外资企业在新三板上市还拓宽了这些企业的融资渠道，改善了国内的外资环境，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外资企业到各地高新区投资。同时，更多富有活力的外资企业到新三板上市，也将吸引广大投资人对新三板市场的关注，增强对新三板市场的信心，从而吸引更多资金进入新三板市场，使得国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更趋完善。（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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