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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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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正式声援“巨亏”央企 “巨亏门”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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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09年09月15日 11:21</D>
<Author>侯美丽</Author>
<Text>　　央企投资金融衍生品巨亏的消息引起了国资委、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国资委正在对央企投资金融领域的总体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一系列严格的监管措施也将在近期密集出台。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投资金融衍生品的央企普遍蒙亏？
　　央企误陷“巨亏门”谁之过？
　　曾有媒体报道称，外资投行对央企销售的此类金融衍生产品带有欺诈性质，在欧美已多被禁止。记者就此事向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结构金融研究室主任袁增霆求证，袁表示自己目前并没有掌握此类衍生品在欧美被禁的资料，但结构复杂的产品本身对社会是有害的。
　　记者从国资委宣传局获悉，国资委已多次明确要求所有央企从事金融衍生业务必须严守套期保值原则，谨慎选择交易对手，不得选择风险难以认知的复杂结构产品，禁止从事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并强调对违规行为进行问责。但从去年央企放弃更为简单的场内期货交易而选择复杂的场外交易行为来看，已经偏离了国资委要求的“套期保值”的轨道。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指出，央企盲目冒险的原因有三。“首先是一种利益驱动。2006年、2007年一些央企通过金融衍生品获得比较大的收益，2008年央企对衍生品的投资无限扩大，埋下了隐患；再者央企缺乏投资金融衍生品的专业人才，导致在与国际投行签订衍生品合同时，给了对方设下误区和陷阱的机会；还有就是央企在这几年的快速扩张中缺乏风险控制机制。”
　　文宗瑜表示，央企投资金融衍生品不能因噎废食，国资委应该对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和衍生品投资进行跟踪研究，定期对央企进行风险提示。
　　国资委“亡羊补牢”犹未晚
　　上周一，国资委正式对投资金融衍生品巨亏的央企保留不付款权利的行为表示声援。
　　国资委在发给媒体的公开信中称，国务院国资委正在对油料结构性期权交易情况展开调查，并支持企业运用各种法律手段通过谈判协商、仓位管理等措施，尽力减少损失，有效维护权益，同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诉讼等权利。
　　对此，文宗瑜指出，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出资者的代表，摆出这样一种姿态来是对的，但胜算的几率很小。
　　“从金融衍生品的合同内容找到漏洞的可能性不大，不付款的可能性也很小，而且央企一般被认定为成熟的投资者上当受骗的说法在法律上很难得到支持。”中瑞律师事务所律师韩立德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也给出了并不乐观的看法。
　　但袁增霆表示不履行协议的可能性还是有的。“走诉讼程序会是一个漫长而辛苦的过程，但香港曾经有过成功的案例。”（中国经济时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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