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gb2312"?>
<RECS>
<Documents> 
<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T>
国家推进林业改革林企迎来发展新机遇
</T>
<Source>SRC-1</Source>
<D>2009年09月04日 13:54</D>
<Author>王峥</Author>
<Text>　　实习记者 王 峥
　　与董秘对话——专访永安林业董秘谢红女士
　　近日，《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重要文章《高度重视林业的改革和发展》。对于我国的大型林企来说，面对上半年木材行业企业普遍的盈利下降、出口受阻，这次改革很可能会帮助这些企业走出低谷，促进林业企业的全面发展。
　　7月31日，永安林业发布半年报显示，公司总资产12.77亿元，同比增长15.72%，营业总收入1.58亿元，同比下降26.37%，净利润186.7万元，同比下降37.95%。
　　近日，记者就公司半年报中相关数据和企业发展等问题采访了永安林业董秘谢红女士。
　　产权明晰有助长期稳定发展
　　《证券日报》：温家宝总理发表了《高度重视林业的改革和发展》的文章。其中具体提到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这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什么具体影响。
　　谢红：永安市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2003年开始，2005年基本完成集体林地林木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林地林木的产权明晰，保障了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经营。
　　《证券日报》：今年国家对林业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具体给公司带来了哪些好处。是否能够增加公司的采伐指标。因为据了解公司一直得不到足够的采伐指标。
　　谢红：近年来国家对林业出台一些政策，主要体现在金融和税收方面。金融方面主要有林权证抵押贷款、长期贷款、财政贴息等；税收方面主要有提高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种植林木、林木种了和苗木作物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今年以来尚未出台新的政策。“十一五”期间我司不存在采伐指标不足的问题
　　《证券日报》： 公司的09年上半年管理费用较上半年同期大幅减少，请问原因。
　　谢红：公司09年上半年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的原因是去年上半年公司完成了三明人造板厂关闭重组工作及林化厂搬迁改造工作，减少了亏损源，因此管理费用大幅减少。
　　《证券日报》： 公司今年上半年现金流入较去年同期减少6000多万,下降26%，但现金流出却是去年同期的185%,根据现金流量表来看，主要是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大大减少，是否公司有关政策进行的调整。
　　谢红：公司有关政策并未调整，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115万，主要是上年同期支付仙泉坑通道建设款项。
　　《证券日报》：公司上半年营业总收入减少26.37%，很大原因是供过于求和竞争对手低价竞争，公司如何应对这种局面。
　　谢红：营业总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上半年木材及二次加工产销量减少。虽然目前市场有所复苏，公司仍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同时将进一步加大技术改造力度，调整产品结构，稳定产品质量，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市场份额。
　　抓时机开拓新市场
　　《证券日报》：公司是国内唯一的中纤板和木材板出口免验企业，但公司目前海外收入仅占总营业收入的5.83%，能否谈谈您对今后扩大海外市场的看法，公司有什么计划？
　　谢红：美国次贷危机带来的金融风暴席卷全球，不仅给国内的资本市场带来冲击，也给国内的实体经济带来重大影响，木材行业企业普遍遭遇盈利下降、出口受阻等困境。面对严峻形势，永安林业主要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抓住时机，加快21万m3中密度生产线建设，提高出口产品的档次和竞争力；（2）巩固原有客户，努力开拓新市场，寻找新的商机；（3）加大国内市场的渠道建设力度，整合国内外市场，在提升国内销售量的基础上，促进出口销售。
　　《证券日报》：作为公司今后主营业务新的增长点。投资者很关心在建的21万立方米中纤板一体化项目何时投入生产。建成后每年能产生多少利润。
　　谢红：新生产线计划2010年6月投入生产， 预计产生的利润及对经营活动的影响请看公司相关公告。
　　《证券日报》：公司将下属福庄采育场的322,682亩的林地承包租赁给福建永惠林业有限公司经营，租期三十年。6％的贴现率明显不合常规，而2008年4月份央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已达7.83％。这种低价转让的行为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同时，公司以市场价收购了收购广东绿洋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权，取得该公司位于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33.07万亩林地未来30～40年使用权，并将其余资金也用于林地购并业务。如果公司出租了自己六分之一的林地，为什么有要在远离公司核心区域的地方买地。
　　谢红：公司将下属福庄采育场承包租赁给福建永惠林业公司经营取得的年收益请看公司相关公告（合同确定承包费用为：第1-5 年每年承包费600万元；第6-10 年每年承包费800 万元；第11-20 年每年承包费1,000 万元；第21-30 年每年承包费1,500 万元。根据本公司与福建省永惠林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承包费自2009年开始计算），年贴现率根据承包合同签订时银行利率近2年平均水平确定，不存在低价转让行为。汇洋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其在广东的投资与本公司无关。（证券日报）</Text>
</Documents>
</RE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