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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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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创投转让“即将煮熟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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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09年09月02日 13:45</D>
<Author>邵小萌</Author>
<Text>　　这是国有股转持政策出台后，首个创投转让拟上市公司股权案例
　　证券时报记者 邵小萌
　　本报讯 一家培育了五六年，即将通过IPO发行上市的企业股权被深圳力合创投忍痛转让了。日前，力合创投持有的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76%股权在深圳协议转让，受让方为力合股份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和常州力合公司。这是自今年境内国有股转持规定出台后，首宗创投转让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案例。业内人士分析，为规避国有股转持规定对创投业的影响，不排除未来还将发生创投企业对拟上市企业的股权转让行为。
　　7月24日，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深圳高新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计400万股，持股比例为4.76%。按照规定，有意向的申购者要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理申购登记手续。据介绍，登记期满，仅珠海清华科技园和常州力合组成的联合竞拍单位一家参与申购，因此，转让双方协议以起始价格每股16 元，共计6400万元成交，其中，珠海清华科技园受让240万股股份，收购款总计3840万元，之前，珠海清华科技园和常州力合曾计划以不超过每股25元的价格参与竞价，总价款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资料显示，截至2009年3月31 日，数码视讯每股净资产为3.67元，2008年每股收益为1.01元，协议转让价格较净资产溢价比率为4.35 倍—6.81倍。
　　据悉，数码视讯成立于2000年3月，注册资本8400万元，主要从事有线数字电视软硬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包括有线数字电视前端硬件设备和条件接收系统（CA系统）。
　　力合创投总裁朱方披露，北京数码视讯是一家拟上创业板企业，申请公开发行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原计划首批申报创业板，但因力合创投转让股权原因延后，完成转让手续后会力争申报下一轮的创业板项目。该企业是行业的第二大企业，行业龙头已经在美国上市，股价曾高达40多美元。
　　至于本次转让为什么采取协议方式完成，朱方认为有几个因素。首先是这个标的比较大，而且对受让方的资质要求很高，比如要求意向受让方一次性整体受让，还要求能为转让企业的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提供有效支持，等等。另外，转让价格比较高，如果按每股25元计算的PE相当于20多倍，对行业不熟悉的公司，不敢贸然应拍；再就是由于国有转持的关系，国有企业不会应拍，因为国有企业获拍后股权面临转持，这样也缩小了应拍范围。
　　朱方说，对于力合创投来说，在所投资企业IPO前夕转让是有损失的，但其控股公司力合股份公告参与竞拍后，力合股份股票在本轮行情中显示出较强的抗跌能力，作为力合股份的大股东，力合创投反过来通过股票价格受益，应该说损失有限。
　　力合股份对子公司获得数码视讯的前景做了风险提示，力合股份公告称，数码视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尚未上报中国证监会；且上报后能否获得核准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即使能够获得核准，具体发行时间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此外，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流通后，公司拟收购的股份仍将锁定一年。
　　创投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国有股转持政策出台后，国家参与政策制定的各部委就政策对创投界的影响有过多次调研，不少创投人士希望政策对国有创投有所倾斜。在IPO重启当前，国有创投一般采取两种做法：或按兵不动，静待优惠政策；或及时出售，保住投资果实。除力合创投外，还将有创投机构会在投资企业IPO前退出，其中江苏一家创投已经公开挂牌转让所投资PER—IPO项目股权。
　　背景链接
　　今年6月出台的境内国有股转持政策规定：“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
　　该规定出台后就引起创投界热议，他们认为此规定对国有创投企业影响巨大，原因是创投一般投资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大股东一般为个人投资者中小企业中，创投机构持有的股份虽少，但却要成为国有股转持的主体，甚至会出现持有股份不足以支付转持的情况。（证券时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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