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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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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航空被裁定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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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09年08月28日 14:56</D>
<Author>陈姗姗</Author>
<Text>　　在过去的两个月中，虽然东星航空的大股东东星集团和多家债权人以及意向投资方都在为东星航空“重生”而努力，但最终东星航空仍未摆脱“破产清算”的命运。
　　昨天，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于8月26日依法裁定宣告东星航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同时，法院决定于9月14日上午9:00召开第—次债权人会议，而这一债权人会议原本在7月份就应该召开，但由于各方要求重整东星航空的申请而推迟。
　　为了使东星航空避免被破产清算，从6月开始，东星航空的债权人之一中航油就率先向法院递交了重整申请，7月上旬，包括多家机场在内的债权人也向法院提出重组东星航空的申请。不过，这些申请都被武汉中院驳回，随后又都上诉至湖北高院。
　　最后，申请重整东星航空的信中利虽然得到了湖北高院的“肯定”，但最终没能获得武汉中院的通过。在25日上午武汉中院召开听证会后，下午信中利董事长兼总裁汪潮涌就得到了重整申请被驳回的消息。
　　“第一天高院要求中院受理，第二天上午就开听证会，听证会上要求补充材料，但下午开始，中院的相关领导就电话无法接通，资金证明和其他补充材料也一直无法送上，下午就听说了被重整申请驳回的消息，第三天破产清算的裁定就出来了，一切都进行的太快了。”东星集团的一位高层向CBN记者表示。
　　上述高层透露，目前东星集团仍在与债权人和律师进行沟通，看有没有更进一步的措施，比如如果债权人大会上有超过65%的债权人支持重整，还是要尊重他们的意见。“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还是会努力的，与重整相比，破产清算对债权人和东星集团的旅游等其他板块的冲击太大了。”
　　一位参与此次案件的律师对CBN记者透露，按照法律程序，债权人大会主要是破产管理人向债权人报告资产和债务情况，核算所有债务和现有资产，如果届时债权人对财产分配能够达成一致，那么最后就是注销法人实体，成立两年多的东星航空也就正式走到了尽头。
　　此前一度被寄予厚望的信中利事长兼总裁汪潮涌昨天告诉CBN记者，武汉中院再次驳回重整申请，理由是重整方和债权人之间没有达成债务处理的具体方案，例如债转股的比例，以及重整方没有出示详细的资金证明等。另外，法院和破产管理人认为东星集团及信中利公司缺乏对东星航空公司重整的资金能力，提供的重整方案未提供注入资金的来源。
　　帮助其他申请方重整东星航空的一位代理律师则告诉记者，不管是资金证明还是重整的具体方案，都应该是进入重整程序后才需要出示的，并不需要在法院审理是否能够进入重整程序时就要提供。
　　“破产管理人要求的资金量，远远超过我们的预期和合理的投资成本，如果完全按照破产管理人的要求，作为投资人的我们认为重整的代价太高，对我们来说并不是一个好的投资机会。”汪潮涌说，因此，如果在重整资金上无法达成一致，即使重整能够获批，信中利也可能会退出重整。（第一财经日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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