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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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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金融国资重组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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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09年08月27日 13:35</D>
<Author>郑彦 </Author>
<Text>　　“要大力推进浦发银行、海通证券、太保集团等金融企业改革发展……吸引金融机构落户，要舍得拿出一些优质金融资源、让出部分企业控股权……同时，要继续用好上市公司的壳资源，将壳资源作为推动金融国资整合的重要载体，注入优质金融资产”
　　郑彦 
　　近期，上海市正式发布推进金融国资和市属金融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开启上海金融类国资国企改革重组的大幕。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的金融机构为主体、各类金融机构共同发展的金融机构体系。这也可以看做是对国务院19号文件精神的贯彻，与此前上海市提出的“一个核心、两个重点”的金融中心建设思路形成重要补充。
　　推进上海金融国资改革重组，需要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第一，市场配置和组织配置企业领导人员关系。《意见》明确提出，对市场配置的企业领导人员，由董事会按照市场标准确定其薪酬；对组织配置的企业领导人员，其薪酬按上级组织的统一规定执行。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并导致两个后果：一是组织选配领导人员的积极性降低，甚至可能成为企业经营的消极因素；二是组织选配领导人员进行权力寻租以获取心理和物质上的平衡。要处理好这一关系，必须明确二者的职责权限，比如，明确组织配置的董事长的权限在于选聘合适的经理层，而企业具体经营的权责在于市场配置的经理层，避免董事长承担过多权责。同时，提高外部董事比重，逐步降低组织配置企业领导人员比重。
　　第二，推动金融企业创新和加强监管的关系。金融创新和加强监管从来是一对矛盾。《意见》一方面提出积极开展金融机构、产品、业务、技术和管理创新，另一方面也强调从战略管理、风险控制、法人治理结构、收入分配政策等方面加强金融国资监管。处理好这一关系的关键在于金融创新规范化。上海市金融监管部门要抓紧出台金融国资监管办法，从制度层面确保金融企业规范创新；同时，加强金融企业创新的风险管理，特别是对金融衍生品创新和跨机构、跨市场、跨产品的金融创新行为，要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妥推进。
　　第三，引进和培育的关系。《意见》提出，要一方面做强上海市属骨干金融企业，另一方面吸引国内外著名金融机构入驻。做强市属骨干金融企业，要大力推进浦发银行、海通证券、太保集团等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推动投资银行、私募股权投资企业、资产管理企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发展。充分发挥上海国际集团金融投资集团平台作用，将产业整合和金融资产重组放到平台上运作。吸引金融机构落户，要舍得拿出一些优质金融资源、让出部分企业控股权，和国内外优质金融机构合作，搭建好平台，通过与强手博弈提升上海金融企业竞争力。同时，要继续用好上市公司的壳资源，将壳资源作为推动金融国资整合的重要载体，注入优质金融资产。（东方早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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