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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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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管理办法已上报国务院 或纳入发改委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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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ource>
<D>2009年08月19日 10:59</D>
<Author>叶勇</Author>
<Text>　⊙本报记者 叶勇 
　　

　　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从国家发改委内部获悉，由国家发改委起草的股权投资基金（PE）管理办法已于不久前上报国务院，正等待批准。

　　记者获悉，新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草案，在总结国家发改委近年对于PE管理的经验上，已经纳入了发改委备案制度。

　　对于PE的管理者而言，在发改委备案，意味着取得了向全国社保基金融资的资格。在缺少合格机构投资者的中国PE行业中，在发改委备案进而谋求来自社保基金的投资，成为管理人募集大型人民币基金的重要出路。

　　此前，鼎晖、弘毅两家PE管理团队在发改委备案之后，分别获得了来自社保基金20亿元的投资，这成为他们各自募集的第一只人民币基金中最大一笔资金来源。

　　目前已经有9家PE基金获得在发改委备案管理的资格。发改委财金司官员表示，这些备案PE将有权争取社保基金、中投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的投资。

　　全国政协环资委副主任邵秉仁认为，由于部门之间在管理权限上的利益分歧，导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迟迟未能出台。不过，一位业内权威专家对本报记者表示，现在上报了也不代表部门之间完全达成了一致，有不同意见的部门仍然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向上反映。

　　发改委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即使国务院批准了也不代表定稿了，因为这是部门规章，批准下来以后，仍然可以进行适度修改。(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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