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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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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拟退出两家江苏半导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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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09年08月17日 10:25</D>
<Author>李阳丹</Author>
<Text>　□本报记者 李阳丹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旗下的中国国际热能工程公司在上海联合交易所打包转让所持有的连云港市中能硅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材料科技公司”）70%股权和江苏中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半导体材料公司”）60%股权，挂牌价格分别为1637.3万元和597.414万元，合计2234.714万元。受让方应为环保节能企业。两项股权转让后，中钢集团将完全退出这两家半导体公司。

　　资料显示，硅材料科技公司和半导体材料公司分别为技术开发和使用的上下游公司，且两公司交叉持股。其中，硅材料科技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石英、硅材料技术开发、销售，中国国际热能工程公司和半导体材料公司分别持有其70%和30%的股权；半导体材料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半导体材料、高纯度石英砂生产、销售，中国国际热能工程公司和硅材料科技公司分别持有其60%和40%的股权。

　　根据审计结果，硅材料科技公司2008年度亏损36.48万元，今年上半年，公司亏损额为8.93万元。截至今年6月底，公司总资产为1901.4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901.52万元。以2008年末为基准的评估显示，公司总资产账面和评估值分别为1918.60万元和2340.44万元，净资产账面和评估值分别为1917.15万元和2338.98万元，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637.29万元。

　　半导体材料公司2008年度亏损58.1万元，今年上半年亏损额为34.8万元，截至今年6月底，公司总资产为1216.5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66.05万元。以2008年末为基准的评估显示，公司总资产账面和评估值分别为1185.35万元和1324.72万元，净资产账面和评估值分别为860.91万元和995.69万元，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597.41万元。

　　根据挂牌公告，中国国际热能工程公司要求意向受让方同时受让硅材料科技公司和半导体材料公司的挂牌股权，且不接受联合受让。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根据转让方要求，受让方应为从事新能源、新材料以及节能环保等领域技术和产业开发与投资的地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中国境内注册合法存续4年以上，且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此外，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截至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总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净资产不低于4500万元，2008年度实现盈利，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银行存款余额不少于380万元。

　　对于受让方的技术力量，挂牌公告规定，意向方应拥有国内领先的技术团队，团队中拥有高级技术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25％，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50％，且具备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开发的相关经验。为保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转让方要求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受让股权后五年内不对外转让股权。(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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