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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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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五邑路收费权益1亿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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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09年07月27日 10:10</D>
<Author>欧阳波</Author>
<Text>　□本报记者 欧阳波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告，广东江门市五邑路收费权益拟1.02亿元转让。分析人士认为，由于江门市五邑路没有获得收费许可，另外亿安科技留下的窟窿需要弥补，政府相关部门有望成为受让者。

　　公告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芳村支行（下称芳村支行）向江门市亿安路桥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路桥公司）发放贷款，用于江门五邑路（即省道1973线江门市区过境公路）的开发、建设，贷款均以五邑路的收费权益作质押，并已在广东省交通厅办理质押登记。

　　因路桥公司未能归还贷款本息，芳村支行提起法律诉讼。2003年12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2）粤高法执字第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人路桥公司享有并质押给芳村支行的江门五邑路收益权作价17000万元人民币，交付芳村支行抵偿债务。

　　按照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上述路段所涉应付未付且具有优先受偿的合法工程款约为5000万元。

　　江门五邑路在建设过程中，还涉及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工程款及农民耕地补偿款等问题未解决；目前五邑路因管理不善且通车已达6年之久，路面破损严重，江门市政府已责成收费权益拥有人要在2009年内对该路进行路面大修，总投资估算为人民币5000万元；五邑路在转让后为省养非收费公路。另外，因施工资料不全等原因，业主单位至今未能提请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此路段与当年在中国股市上赫赫有名的百元股——亿安科技关系紧密。当年亿安科技高管层大肆炒作自家股票，与亿安旗下公司修建江门市五邑路不顺畅有很大关系，由于收费权限难以落实，修路资金紧张，同时亿安科技其他工程也消耗大量资金，最终让亿安科技高管铤而走险，而江门五邑路也就成为了“烂尾路”。

　　公告所列的受让方条件包括：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或事业单位；意向受让方须具有公路经营和管理10年以上行业经验等。

　　值得注意的是，受让条件中表明政府部门对该项目具有优先购买权。由于收费权限难以落实，“烂尾路”需要修理，贷款需要调节，因此市场人士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将成为受让人。（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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