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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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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市场的几种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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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09年07月14日 15:0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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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黑龙江产权交易中心中德项目课题组

　　随着产权市场的发展，业务内容和服务对象不断扩大，交易方式不断创新，资本市场机制日臻完善，已经初步具备价格发现、交易流转和投融资三大功能，完全可以成为地方中小企业的一条融资渠道。

融资难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的重点难题。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量一直较少，而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却极为重要。据统计，中小企业创造的GDP占全国GDP总量的60%，而贷款份额仅占15%，在中小企业融资量中，直接融资仅占2%。因此，发展直接融资已经成为解决我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关键。产权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部分，可发挥其市场机制促进实现企业融资。 

　　产权市场实现企业融资的方式可谓多样化，一是政策融资：通过对企业整体策划包装等帮助企业申请国家政策性拨款等；二是债务融资：利用市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良好的互信关系，帮助企业取得贷款，如并购贷款、股权质押等方式；三是权益融资：企业通过技术转让、股权转让或增资扩股的方式融得资金。此外，产权市场还可以为企业配置资源提供指导、利用柜台市场方式实现定向募集等。

　　一、股权交易融资 

　　并非所有公司都能通过上市来筹集资金，只有极少数经营业绩优良、条件优越的公司才能上市。因此，上市公司属于稀缺的壳资源，对于绝大多数的非上市公司来说，根据发展的需要融集资金却是必然的要求。如果股权不能交易，自然会影响到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从而影响到非上市公司融集资金，对于公司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产权市场积极顺应资本市场发展的规律，在很好地研究并知晓非上市公司的流动性需求前提下，积极开展了股权交易融资业务，使股权交易具有了支持企业融资的崭新功能。 

　　目前各地产权市场的股权融资发展迅速。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全国产权交易机构完成的产权交易项目中 60%以上都是股权转让。当然，其形式仍局限于非标准化单位的整体或部分股权交易，且成交方式仍是传统的协议成交为主，辅以拍卖或招投标方式。2005年，沪津京三家产权交易机构转让企业国有产权3622宗，成交金额1080亿元，在这些产权交易量中包括了2/3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事实上帮助出让企业实现了融资。值得一提的是，迄今为止产权市场对非上市公司的产权转让仍主要采取整体或部分转让的方式，虽然是不敢逾越股权标准化交易的红线的谨慎之举，但也使产权市场中进行的股权融资具有更好的安全性特点。 

　　二、股权质押融资 

　　(一)股权登记托管业务 

　　开展企业股权质押融资首先要进行股权登记托管业务，产权市场是开展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中的主要机构。目前，全国范围内的绝大多数省份的地方政府都依托产权交易机构组建或成立股权登记托管机构，并通过印发文件要求当地非上市股份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将其股权在指定的股权登记托管机构中进行托管，新成立的公司则被要求在设立之初就必须到托管中心托管。如上海市在2004年以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工商局联合发文形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审批、登记和备案相关事项的通知》；河南省政府于1999年就印发了《关于规范开展股份制企业股权登记托管工作的通知》，不仅规范了本地股权登记托管工作，还促进了全国第一家股权挂牌市场的形成；安徽省合肥市政府以人民政府文件形式印发了《关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实行集中登记托管的通知》；吉林省也适时推出了《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上市办关于规范开展企业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这些文件都对本地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托管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2007年的1月，北京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和市国资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本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登记管理的通知》，以政府强制的方式要求企业进行股权登记托管，并指定产权市场与工商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 

　　(二)股权质押融资业务 

　　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是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办法，但有三大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一是质押登记机构缺位。非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一般由公司自己保管，缺乏公信力，使其在实务中不能发挥作用。很多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建立股东名册，交易中对股东身份的证明均依赖于工商管理机构的记载，而工商管理机关又不是办理质押登记的专业机构，市场呼唤一个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股权托管机构来承担登记的职责。二是质押标的的价值难确定。出质人和质权人需要一个交易市场来确定价格。三是质押权力行使难。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投资，其质权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内应予以处分。商业银行往往难以找到处分的市场，质押权力难以变现。 

　　产权市场开展股权登记托管业务后，不仅满足股权质押的前三个充要条件，而且有效地解决了开展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面临的三大难题。借助于这方面的优势，产权市场在推进股权质押融资方面开展了积极的尝试和突破，取得了一定的成功经验。 

　　1.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充分发挥区域资本市场功能，通过股权质押贷款为中小企业融资解困，积极帮助没有实物资产抵押贷款的中小企业实现融资。2005年以来，办理了15件股权质押登记业务，累计质押股权9.8亿元，融资7.26亿元，而且没有发生任何法律纠纷，做到了企业高兴、银行放心、政府满意。 

　　2.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积极开展股权质押创新业务，有效帮助区域内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实现融资。武汉光谷联交所在工商部门出台非上市公司股权出质办法之前，就开展了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将企业与融资机构进行了有效对接，当时在全国产权交易系统也是一个创新。截至目前已为25家公司融资30笔，融资总金额超过5亿元。 

　　三、增资扩股融资 

　　从严格意义上讲，企业增量融资才能真正算作通过资本市场的融资行为。国内产权市场结合各地企业发展的需要，积极推出的增资扩股类型的服务，就是利用产权市场这一资本市场平台，通过定向募集方式向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不仅及时满足企业融资需要，也充分体现了市场的融资功能。 

　　四、建立基础市场实现企业融资 

　　2008年3月，国务院批复《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明确同意天津滨海新区兴建全国性统一的柜台交易市场。规划中的天津柜台交易市场定位于全国性柜台交易市场，与目前暂时“镶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内的“股份代办转让系统”的定位基本相同。 

　　目前，各地产权交易机构建立区域性柜台交易市场的呼声都很高。但事实上，在网络技术高度发达且已经广泛应用于金融领域的今天，只设立一家全国性柜台交易市场，其他的地方性或区域性柜台交易市场与其联网，既可以避免资本市场的重复建设，也有利于提高各区域柜台交易市场的运行效率。因此，可以预见，天津非上市公司柜台交易市场一旦投入运营，各地产权交易机构很有可能同步开展业务，产权市场大范围开展股权标准化交易融资已经是箭在弦上。 (该文是《产权交易市场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影响和作用的实证分析》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来源：产权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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