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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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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转持或考虑国有创投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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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09年07月02日 14:56</D>
<Author>邵小萌</Author>
<Text>　一家对转持名单存疑义的公司获得豁免，不再向社保划转股份
　　证券时报记者  邵小萌
　　本报讯  昨日，一家对131家国有股转持名单提出疑义的公司获得豁免，不再向社保基金转持股份。据了解，该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的下属公司。有法律界人士评论，涉及公众公司转持都不好操作，而从公布的转持名单来看，也确实剔除了此类公司。记者从企业层面还了解到，国有股转持在遵循大原则背景下，或会考虑国有创投的具体情况。
　　就上市公司下属公司投资项目而发生的转持，深圳市资桥投资顾问公司董事长陆玮认为，上述公司应该被豁免。按照国有股转持政策的有关规定，对于混合所有制企业，按照国有股的比例来确定划转股数，再由该国有股股东向其他股东进行补偿。陆玮说，对公众股东的补偿难度很大，如上市公司下属公司投资项目而发生的转持，从法律层面看存在两个问题：首先，中小公众股东间接拥有分担了的转持股份，需要补偿；其二，转持后公司所持项目的收益预期降低，成为股价的利淡因素，从而削弱了股价，也需要补偿。而上市公司直接参股的国有背景的创投，由于存在股东层级多、创投信息披露不充分等，因而问题就更加复杂。
　　6月19日出台的国有股转持政策得到普遍支持，但其中创投行业因投资分散、投资项目多属创新型中小企业，造成国有创投股权少而划转多的情况，影响了国有创投的持续发展。在昨日举行的深圳国有创投的小规模会议上，与会的创投企业表示，相信国家会对创投的特殊情况有所考虑。
　　清华力合创投负责人说，国家一直很重视创投业的发展，近年出台了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把支持创投业发展作为培育创新型国家的推动器，今年面对全球金融危机，更及时推出了创业板的时间表，作为中小创新型企业发展和创投业发展的配套。
　　据记者了解，国有股转持已经对创投行业造成了冲击。一家国有控股创投老总告诉记者，公司正要签约的四个项目全部停止；另一家国有创投告诉记者，他们投资的企业已经在去年“过会”，现在创投公司左右为难，考虑退出会影响企业上市进程，不退出创投公司基本颗粒无收。深圳创投公会常务副会长王守仁认为，转持政策还要考虑未来如何保护以国有成分为主的产业基金、国有大型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积极性。(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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